观察法也叫实地观察法,是观察者有目的,有计划的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和辅助工具,能动地了解处于自然状态下社会客观现象的方法。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在于搜集到真实可靠的资料,并通过对资料的科学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
各种类型的观察法的实施都包括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整理分析观察记录阶段。在实际操作中,三个阶段的分界并不清楚,各自之间有不同程度的交叉和融合。在观察法实施前的准备阶段,应该明确观察的目的和意义,通过检索资料,专家访谈,搜集有关观察对象的文献资料,并进行阅读分析,为观察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好观察计划,确定观察的内容、方式、设备和记录手段;做好观察前的准备工作,如人员培训、准备观察工具、设计印制观察记录表等;进入观察场所,获得被观察对象的信赖。
一次完整的观察,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步骤:
(1)确定观察的目的和选定观察的对象;
(2)做好观察前的准备工作,如,准备观察工具,设计、印制观察记录表等;
(3)进入观察场所,获得被观察对象的信赖;
(4)进行观察并作记录;
(5)整理观察结果;
(6)分析资料并撰写观察报告。
在进行观察之前,除了明确观察目的外,必须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
1.确定观察内容
观察记录总的要求是记录实验变量引起的反应变量及观察到的明显的行为变化。但应研究主题的不同,观察记录的内容有所不同,通常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①语言行为。即观察对象在受到条件刺激后所表现的对事物的语言反应及其表达词语。
②特别语言行为。即指被观察对象在受到条件刺激后所表现的语言的音调、音量、持续时间、节奏及特殊发音与词汇。
③关系分布行为。即指被观察对象在受到条件刺激后所表现的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距离关系。
2.确定观察范围
进行观察,不可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除了通过抽样,选择了观察对象外,还要在时间、空间上加以取样,限制一定的范围。下表列出了几种不同的取样方法。
取样方法 |
特 点 |
时间取样 | 考察在特定时间内所发生的行为现象 |
场面取样 | 有意识选择一个自然场面,考察场面中出现的行为现象 |
阶段取样 | 选择某一阶段的时间范围进行有重点的考察 |
追踪观察 | 对对象进行长期、系统全面的考察,了解其发展的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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