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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媒体发展局

标签: 新加坡 新加坡媒体发展局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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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MDAMDA



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MDA)隶属于新加坡新闻、通讯和艺术部(Ministry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and the Arts,MICA),是新加坡主管媒体行业的政府部门,负责传媒业,包括互联网的开发和规划,旨在把新加坡塑造成环球媒体城(Global Media City)。


在“媒体21发展蓝图”(Media 21 Blueprint)的规划下,MDA鼓励本地媒体业进军海外,并和海外企业组成合作伙伴。“媒体21”是新加坡发展创意产业的重心之一,主要涉及广播(包括电台、电视台和有线广播)、数字媒体(包括软件和电脑服务)、电影和录像、唱片发行和媒体印刷等行业。政府斥巨资在新加坡原有数码技术、基础通讯设施和印刷技术的基础之上,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媒体研发与制作,同时将新加坡定位为媒体交易中心,以各种优惠方案吸引媒体资本进驻。

发展历史
2003年1月,新加坡广播管理局(Singapore Broadcasting Authority,SBA)、电影与出版物管理局(Films and Publications Department)、新加坡电影委员会(Singapore Film Commission)三家机构合并,共同成立了媒体发展管理局。新加坡成立新的媒体发展管理局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媒体业发展而不是加强对媒体的管制,因此媒体业现有的审查条例没有改变。
任务
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MDA)促进和规范媒体行业,从而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并有助于促进新加坡成为一个有凝聚力和包容性的社会。

核心价值观

廉正            Integrity
关怀和尊重  Care & Respect
专业精神     Professionalism
创新            Innovativeness

联系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地址:
      3 Fusionopolis Way
      #16-22 Symbiosis
      Singapore 138633

传真: 6577 3888
网址:http://www.mda.gov.sg
电话:63773800

高级管理人员

CEO

Ms Koh Lin-Net​Ms Koh Lin-Net​


   Ms Koh Lin-Net​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Media Development Authority Singapore




机构组成编辑本段回目录

监管
集团由五个主要部门,即内容及标准,政策,许可,外展和数字广播局的部署技术。本集团监督所有政策制定功能,包括内容和消费的管政策,法规和指导方针。本集团亦确保所有营业执照妥善管理,并强制执行,以产生公平的市场行为和有效的竞争。
在准备新加坡迁移到数字电视广播,数字广播局的部署已设立规划和管理的过渡。
本集团亦制定社区外展计划,以支持MDA的消费者教育和赋权举措,以促进一个有凝聚力和包容性的社会。

行业
工业集团负责MDA的产业发展工作的规划和运作。该集团由两个部门,行业战略和资源管理与产业运营。在产业战略与资源管理部负责制定本集团的策略和工作计划。工业业务司负责执行行业发展规划中。

评定
评估集团评估的MDA含量的产业发展工作的成效。该集团由两个部门,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质量评估师评估的资助,由MDA的所有内容facilita质量,短信,创意和人才发展方面。绩效评估科评估所有资助,并促进内容,其中包括市场范围,收视率,发行结果和受众趋势的市场表现。

职能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负责处理电影、视频、电视、电台、出版、音乐、游戏、动画、媒体服务和互动数字媒体等媒体产业的相关事宜。它具有双重职能,既是经济发展部门又是社会管理部门,它致力于将新加坡发展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全球媒体都市。

1、媒体发展管理局协助新加坡传媒企业进军海外市场,其采取的策略有:

(1)吸引各国到新加坡举办国际性活动

媒体发展管理局定期支持和主办几个国际性活动,如BroadcastAsia展、CommunicAsia展、亚洲媒体节(Asia Media Festival)等。这些活动是让全球媒体交流的平台。

(2)组织海外考察团

海外考察团让本地业者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全球市场和业者。这同时也是一个让本地业者展示他们的作品、能力以及产品和服务的良机。

媒体发展管理局在国际贸易展上设立新加坡展览馆。这些展会包括美国影片市场展(American Film Market)、班芙电视节(Banff TV Festival)、釜山国际电影中介和电影产业博览会(BIFCOM)、康城国际电影节(Cannes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法兰克福书展(Frankfurt International Book Fair)、国际电视节目交易会(MIPTV)、国际音像贸易展(MIPCOM)、香港影片市场展(Hong Kong Film Mart)以及釜山国际电影节(Pusan International Film Festival)等。

(3)提供合作机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加坡媒体工作者和国际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媒体发展管理局积极与海外以及本地媒体业者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

例如,媒体发展管理局已和探索亚洲有限公司(Discovery Networks Asia)、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the Shanghai Media Group)、新传媒星森电影公司(MediaCorp Raintree Pictures)、本地动画公司桃源媒体(Peach Blossom Media)、本地制作公司松山电影工作室(Oak3 Films)等签订谅解备忘录。

(4)促进本土制作节目的发展

媒体发展管理局和媒体公司联合投资制作出口到海外的本地节目。

(5)栽培本地人才

媒体发展管理局为媒体业者提供培训和发展项目。已经有超过4,000名媒体专业人士和学生参加过由媒体发展管理局主办的工作坊、座谈会和培训课程。

2、媒体发展管理局实施的援助和发展计划

♦ 能力发展计划(Schemes For Capability Development):申请政府津贴赞助媒体从业人员报读与传媒业有关的课程和到海外实习。该计划所包括的培训项目有:媒体实习和培训计划(Media Attachment and Training (META) Programme)、媒体教育计划(Media Education Scheme)和国际传媒人力计划(International Media Manpower Programme)等。

♦ 内容发展计划(Schemes For Content Development):包括领航计划(PILOT,即数字内容发展计划)、INVIGORATE计划、共同投资可供出口的内容计划(Scheme for Co-investment in Exportable Content,SCREEN)、IDEAS计划、MDA-Microsoft XNA开发计划、游戏开发计划(FutureGame)等。

♦ 数字技术发展计划(Digit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Scheme):申请政府津贴,促进数字广播和数字电视原创性应用软件、以及相关服务和设备的发展。

♦ 电影计划(Scheme For Film):为促进新加坡电影业的发展提供基金援助。

♦ 市场发展计划(Market Development Scheme):申请政府津贴,鼓励新加坡媒体公司参加媒体发展管理局所批准的海外贸易展和考察团,向海外推广新加坡制作的影片、电视节目和数码内容。

与中国的合作
在2007年10月于北京举行的“新加坡媒体商业论坛”中,新加坡政府、商业机构以及学术机构与中国合作伙伴共达成了11项合作协议。

其中,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与中国科学院达成的协议最为引人注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新加坡共建中新数字媒体研究所,致力于互动数字电视的研究和开发。此前,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与中国国家广电总局也达成了双边合作协议。

新加坡信息、通讯及文化部部长李文献表示:“新加坡公司愿意与中国企业合作。我们认为,双方在各自的媒体产业有很强的合作潜能,能够开发出引人瞩目的产品。这不仅限于本地市场,更是面向全球市场。”

受“Raffles中国媒体基金”的推动,新加坡的电影产业目前也有了进一步提升。该基金由新加坡导演梁智强创立,致力于支持中新合拍电影在中国的推广。


资料来源:

http://www.mda.gov.sg

大佳网http://www.dajianet.com/index.shtml


词条创建:赵曼晨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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