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由来
马来西亚国歌乐谱
在马来亚就快独立时,11个州(当时为11个州,沙巴和砂劳越还没加入马来西亚)个个都有自己的州歌,但没有国歌。 马来西亚国家博物院所保存的历史资料指出,马来亚独立前夕(1956年)联盟政府曾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甄选独立马来亚国歌。 这个委员会的主席是当时的首席部长兼内政部长东姑阿都拉曼,委员包括掌玺大臣拿督姆斯打化阿巴加里等。东姑建议邀请全世界各国音乐家参加一项竞赛,从中选择马来亚独立的国歌歌曲。 奖励的办法是:首奖1万元,安慰奖3000元;政府另外设立一个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参赛的作品。
该评审委员会主席是东姑,委员包括拿督姆士打化阿巴加里代表各州苏丹、教育部长拿督阿都拉查、新闻部总监英则谷拉迪夫、警察乐队指挥葛洛夫氏、马来军团指挥南贺尔上校及广播部副主任李氏等。
竞赛公布后,各国人士响应非常热烈,包括来自美国、南斯拉夫等国的人士,其中包括闻名国际的口琴家拉里贝勒也报名参加。 所收到的歌曲和歌词总共是514份。结果,因为这些词曲的风格过于欧化,委员会经过审慎考虑之后,决定全部不录用,并决定从各州的州歌中,选用1首作为独立后的“马来亚国歌”。
在1957年8月5日,该委员会决定采用霹雳州(Perak)的州歌的旋律,因为它具有传统风味的旋律,并且这首歌在全国各地都流行。人们经常会在派对和卡巴莱歌舞表演中听到这首歌(说来也怪,它在夏威夷也很流行)。
马来西亚国歌的曲调原来是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流行歌曲《月光》。1901年,马来亚霹雳州的统治者去伦敦参加英王爱德华七世的加冕礼时,他的秘书把这个流行歌曲的曲调哼给英国的乐队指挥听,名队就用这个曲调来欢迎他,后来这个曲调填上了新词,变成霹雳州的州歌。
1948年来马来亚联邦成立,1963年马来西亚联邦成立,它又先后成为马来亚和马来西亚的国歌 。
本杰明·布里顿与马来西亚国歌
英国杰出作曲家本杰明•布里顿(Benjamin Britten)曾经为马来西亚写过一首国歌——但马来西亚政府不予采纳,
鼓舞人心的《我的祖国》(Negaraku,My Country)是马来西亚国歌,这首歌就像其他众多国家的国歌一样——国民耳熟能详,但在国外却鲜为人知。不过,马来西亚原本可以轻易地令其国歌享誉国内外。
这要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马来西亚(彼时还是是马来亚联邦(the Federation of Malaya))差点就采用了本杰明所写的国歌。布里顿是20世纪最重要的作曲家之一,单单是他的名字就能就会让这首歌像《马赛进行曲》(la Marseillaise,法国国歌)或《星条旗永不落》(Star-Spangled Banner,美国国歌)一样颇负盛名。
本杰明·布里顿 1957年,马来西亚政府请本杰明•布里顿为其写一首国歌。本杰明接受了这个挑战,完成了创作。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政府竟不予采纳。结果,这首曲子就不翼而飞,一直不曾被录制,直至如今。
布里顿是歌剧《彼得•格莱姆斯》(Peter Grimes)和振奋人心的《青少年管弦乐指南》(Young Person's Guide to the Orchestra)的作者。你不会想到马来西亚曾与他有过这层合作关系,因为他的音乐听上去太英化了。
马来西亚政府之前接触过其他几位著名的作曲家——包括因加冕进行曲而闻名的威廉•沃尔顿(William Walton)——但他们的作品均未被选中。
布里顿为了谱写出合适的国歌奋斗了两天,写了一首又一首曲子,但全部都扔了。他在写给小提琴家耶胡迪•梅纽因(Yehudi Menuhin)的信中说,这是“一份可怕的工作”。就如他自己所承认的那样,他最终创作出来的作品是“稀奇古怪、相当失败的作品”。
显然,马来西亚政府并不满意,否则就不会在几周后把手稿退回给布里顿,让他把那首歌改得听起来更具马来西亚风格。政府还给了他几张马来西亚民族音乐的录音带,希望他可以在那首歌里融入其中的一种曲调。布里顿应承了下来,尽管他认为磁带里的那些歌曲有些是他从未听过的“最为古怪的噪音”,还有一些是糟糕的“西方轻音乐仿制品”。
8月31日,在独立庆典数周前,布里顿提交了他所创作的国歌的最终版本,但马来西亚政府并不予采纳。
“布里顿接受这个任务的原因有两个。”默文•库克(Mervyn Cooke)说。他是诺丁汉大学研究布里顿的重要学者,曾撰写过关于布里顿与亚洲之间关系的书。“一是他坚信创作有价值的音乐和赞歌肯定会入选,而另一个原因则更为世俗,那就是这样一件小小的作品价值高达100基尼(英国旧时的金币)。”库克猜测,马来西亚否决布里顿所写乐谱与其质量或是其略为沉郁的音调无关。他说:“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他们认为在马来西亚从英国独立出来这样重要的场合上,采用英国人创作的国歌一点儿也不合适。”
《我的祖国》一曲的曲名曾经于2003年被公布转换为Malaysiaku。此事公布后,有许多人反对。因此,《我的祖国》一曲的马来语曲名至今仍是Negaraku。
改编事件
马来西亚国歌《我的祖国》一曲曾经于2007年7月被留学台湾的马来西亚学生黄明志改编成音乐录像带,并以饶舌(rap)的方式唱该歌曲。
他将改编的歌曲取名为《我爱我的国家》(马来语:Negarakuku),上载至YouTube。改编的歌曲上传到网络后,黄明志马上遇到各界的批评及评论,马来西亚的其中一家报馆报道他的歌曲有接触到种族和宗教信仰和政治等敏感问题,可能会导致各族人民分裂。马来西亚政府也表示当局可能会索引《1965年国歌法令》第8(2)条款控告他。有关法令注明,任何人在任何公共场所蓄意表示对国歌不尊重的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个月。
事后,黄明志及他的父亲黄安熙通过马来西亚卫生部部长和马华副总会长拿督斯理蔡细历对这件事公开道歉,并希望国人及政府能够接受他的道歉,而此事也可以就此结束。另外,马来西亚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则表示,如果黄明志被控上法庭,行动党将会组织一个由非政府律师和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律师团,以免费提供他法律协助。
行动党领袖林吉祥对于此事发表意见时说,内阁在马来西亚独立50周年国庆时,不负责任地处理台湾留学生黄明志的改编国歌事件,激起马来人更大异议,华人却很支持。内阁花了很长时间讨论是否接受黄明志的道歉,可是却没有认真面对比此事还更重要的事件,已令内阁本身被国人沦为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