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企业对品牌效用与价值、使用品牌的重要性的认知和认同。勿庸置疑,品牌对企业经营确实具有重要作用,然而这种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企业对品牌的具体使用基础之上的,即在经营活动中积极创立和使用品牌,惟有如此,品牌才能成为企业或其产品的代表或象征,并使品牌的其他作用得以发挥。“愚笨的商人卖产品,聪明的商人卖牌子”这句话正形象地说明了积极正确地创立和使用品牌的重要性。
品牌保护意识就是指企业对保护品牌重要意义的认知和理解。品牌的创立是发挥品牌效用的基础,但更需要对品牌的有效保护以为品牌发挥效用提供保障。如果产品质量低劣、企业信誉低下,或是品牌任由他人假冒,则品牌信誉很难建立,而品牌发挥其应有效用的前提正在于其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评价。
品牌发展意识是指企业牢固树立发展品牌、增加品牌深度、不断创新品牌的思想,以不断提高品牌的市场形象和品牌竞争力,使品牌的内在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品牌创立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产品、技术方面的创新,没有有效的品牌推广策略,要么会形成品牌效用得不到延伸而止步不前,要么就是品牌被遗弃而如“昙花一现”。国内相当部分曾一度辉煌而如今却踪影难觅的品牌的发展史已经明白无误地昭示出了“要么创新,要么死亡”的道理。
品牌是产品的核心内容,品牌意识是其他营销手段所不及的,在发达国家市场,品牌识别业已取代产品识别,成为了市场选择的唯一要素。
品牌是一个集合概念,它包括产品质量、形象、技术、功能、效用等诸多内容。创造一个广受消费者欢迎的品牌产品,需要日积月累的努力和长期的品质、价值保证。
企业有强烈的品牌意识会带动企业产品价格上扬,需求增加,有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增加规模经济收益。
许多跨国公司认为,成功品牌的价值不仅在于brand它们能够保证将来的收入,增加顾客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更在于企业出现危机时能给他们予以支持,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