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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

标签: 网络实名制 李希光 网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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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

 面对目前互联网用户各心理、行为问题,网络实名制作为一种以用户实名为基础的互联网管理方式,可以成为保护、引导互联网用户的重要手段和制度,并保护青少年免受网络不良因素影响。但是该条件下,如何保证网民的监督权和言论空间,也产生了很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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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他的这番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被称为“李希光事件”。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言辞激烈的争论,但是随后并没有相应的措施出台,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之后李希光自己也称已经对网络实名的话题丧失了兴趣,“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发展进程编辑本段回目录

  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向网吧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以及办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2004年5月1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名制并且强调电子邮件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该资料将是判断邮箱服务归属的标准。9月26日中国共产党团中央所主管的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成立了游戏专业委员会,并决定在今后一年里,建立中国青少年全国游戏玩家俱乐部,为网络游戏中实施实名制打下基础。   2004年5月18日,实行全站实名制的网站出现 。   

         2004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高校教育网实施实名制,并成为中国教育部对中国高校进行审核的重要依据。至2005年3月,以清华大学水木清华BBS为首的一批各大高校的BBS向仅限实名制校内交流平台的转变。   

        2005年7月20日,中国最大的即时通讯公司腾讯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公安局《关于开展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配合中国有关部门对腾讯开展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进行整理,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工作。而此时正好媒体报道韩国网络实名制的情况,因而腾讯的这一举措被广泛看作是“中国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序幕”。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在网上引起很大的反对声音。2007年3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消息称中国互联网协会在推进博客实名制,被媒体认为博客实名制已成定局。而此前,中国已经有博客服务商推出全站实行实名制注册的博客网站。   2007年5月28日,中国有网站已实行实名制三周年。   

          2007年8月,《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名制 。互联网协会和多家互联网厂商将逐步引导、鼓励博客走向实名制。 新浪、搜虎、网易等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务提供商在互联网协会的牵头下共同签署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互联网协会希望通过厂商的规范作用,鼓励、引导博客作者逐渐走向实名制。此外,《公约》还要求博客服务提供商制定有效的实名博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博客用户资料。   

       2008年1月,“两会”召开 ,网络实名制立法进程启动,再度引起关注。先是1月底,宁夏、甘肃两省推行版主实名制。之后,吉林省也宣布要搞版主实名制,并明确跟帖一律先审后发。2月15日,公安部机关报《人民公安报》刊发长文,首次确认要在全国推广版主实名制。2月18日,重庆市成为第四个公开宣布推广版主实名制的省市。2月19日,北京市宣布年底前实现全市网吧上网电子实名登记。这些地方的实名制先行之举,表明大范围的网络实名制渐行渐近。   

        2009年1月,某网开始执行IA实名机制标准;IA实名机制标准是一种绝对实名机制,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2010年4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林永青: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   2010年4月2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讲专题讲座,主讲人是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主任王晨。他从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现状、互联网发展趋势和面临的主要挑战、进一步推动我国互联网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等三个方面作了详细讲解。在这次讲座中,国新办首次透露此前已在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取消新闻跟帖“匿名发言”功能,并称取得实效,同时,这也是国新办首次公开确认我国正在积极探索及推动论坛、B B S等各种网络互动环节的普通用户实名制。

相关法律编辑本段回目录

网络实名制的争议编辑本段回目录

正方
●网络健康问题

●网络实名制并非“治标不治本”
  网络实名制一定是有利的。网络既然成了社会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那么通过网络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也就应该服从整个社会活动秩序。我不赞同有人说“实名制”治标不治本。正如人不能缺少空气,但有了空气不能保证人的健康一样。实名制是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的基础,是网络环境下整体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必要条件。
反方
●中国如何发展实名制
  就中国如何发展实名制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分解为几个问题,什么时候需要身份确认,什么时后可以不确认身份,什么时候还需要隐私保护,以及政府政策如何顺利实施实名制等。其它国家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好的参考和借鉴,但中国社会的人文环境、经济环境有自己的特点,还是找到自己切实可行的办法比较好。

●由中美电子商务差距看实名制
  我们可以看到,中美电子商务差距十分巨大。这是电子商务整体环境的巨大差距造成的,原因很多。政策和立法在规范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方面的作用是及其关键的,而我们和美国在这方面的差距相当悬殊。自1995年美国尤他州颁布《数字签名法》以来,关于身份认证和手段问题的激烈争论就没有停止过。争论越激烈,问题越关键,通过美国在电子商务立法的实践和发展可以看到这个特点。

   

网络实名制:实际操作颇有难度编辑本段回目录

  如今,记者打开杭州网、19楼等当地多个知名网站的论坛、博客板块发现,“新规”在这里仍处于“束之高阁”的状态。在杭州网的论坛里,记者点击注册后,显示如下提醒信息: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等等;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会员违反论坛规定触犯法律的,责任自负。阅读完毕后,只需要提供用户名、密码、电子邮箱等几个信息即可注册,全然没有身份证明的踪影。记者注册了一个账号,10秒钟左右搞定,随后就可以自由发帖了。   

多个当地网站论坛客服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所在的网站还没有要求注册用户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浙江在线的论坛客服人员称,真的实行恐怕要等待有关部门的具体通知。   

上海市信息法律协会副秘书长李立律师提出,法律规章贵在“明确”,明确的规定,才能让大家有明确的行为预期。而杭州这项“新规”,有不少概念诸如“恶意”“人身攻击”“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危害”等,并没有相对明细的界定,这些概念直接涉及到处罚或处理的内容,如无明细的界定,就等于给相关行政部门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不符合现代法治约束政府权力的精神。   

还有专家指出,散布谣言、影射他人、人身攻击等条款,在实际操作时也有难度,比如部分失实的传言算不算谣言?如何保证执法部门的判断公允?判断“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要不要经过公开讨论和辩论?最终由哪个部门来裁定?关于“诽谤”的标准是什么?涉及官员丑闻包括贪腐案件,也算个人隐私吗?如此等等。   

但也有人认为,杭州实施网络“新规”,目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其探索做法值得肯定。

总结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为舆论上的弱势群体更得不到保护,有口难言,积攒社会情绪,尤其是在目前民主法制并不完善的社会。一般人用最简单的方式思考:利,有利于控制言论自由,有利于相关部门抓人;弊,有弊于言论受到控制,有弊于被送进监狱,防民之口,甚防于川。最底层人民群众的想法就是如此,这是现实的无奈。网络实名制不利于舆论监督,还会有更多更严重的问题接踵而来。个人觉得网络实名制如果用于官员,企业,公司等涉及公共利益的群体更有实际意义.目前世界上除了韩国,至今还没有任何国家实行这一条例。总之宣传的东西永远会被宣传者宣传,其实网络实名制是应该提倡的,但不应该是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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