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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

标签: 社会学 杜赞奇 社会史 华北农村 权利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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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编辑本段回目录

书        名: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

作        者:[美]杜赞奇
译        者:王福明
出  版  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丛  书  名:海外中国研究丛书
I  S  B N :9787214012708
出版时间:2010-7-1
版       次:2
页       码:233页
字       数:约210000字
开       本:大32开
纸       张:胶版纸
装       帧:平装
语       言:简体中文
定       价:24.00元

作者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历史学家、汉学家,印度裔,早年就学于印度,后去美国求学,拜汉学家孔飞力为师,现任教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历史学系及东亚语言文明系。其《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曾先后荣获1989 年度的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以及1990年度的亚洲研究学会列文森奖。其第二本专著《从国族中拯救历史:质疑现代中国叙事》中文译本也已于2003年面世。其最新著作《主权与真实性:满州国与东亚现代进程》,也已于近日出版。

内容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书对1900-1942年的华北乡村作了详细的个案研究。作者力图打通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间隔,从“大众文化”的角度,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等新概念,且详细论证了国家权力是如何通过种种渠道(诸如商业团体、经纪人、庙会组织、宗教、神话及象征性资源等)来深入社会底层的。《文化、权力与国家》是以乡村的文化网络为基本结构并考察其功能,这一点和作者第二本书《从国族中拯救历史》(中译本即出)的结构形态似乎相差不少,但他所关注的主题却在继续延伸:现代国家如何构造新的文化,以及民间团体如何“抵抗”从上面来的“攻击”,是第二本书所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
  最重要的一点是,作者在他的著述里贯穿了一种方法论:在考虑话语—主体—制度这三者对历史的建构时应该加入许多外来事物和偶然因素,因为参与主体和主体性构成的不仅有话语,还有外来事物;而由主体构建的制度还应包括制度本身的逻辑和偶然性。因此,所谓“拯救历史”其实是一个方法的问题,而不是一个带有实体的目的。作者认为当民族国家成为现代性之下的历史主体时,其它历史就没有了,因为写历史的不同方法带有不同的目的性——以民族国家为对象的历史自然会排除掉其他可能的历史。所以,他从民族国家中要拯救的不是某种实体,而是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表明,我们本来就应该有许多种历史,它们是交织在一起的。对杜赞奇这样的研究者来讲,他最关注的就是在民族国家之外的历史是如何被压下去的,乡村仍然是他的立场。

本书目录编辑本段回目录

编者的话
中文版序
前言
第一章 权力的文化网络
第二章 清末乡村社会中的经纪统治
第三章 华北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
第四章 宗族与乡村政治结构
第五章 乡村社会中的宗教、权力及公务
第六章 乡村政权结构及其领袖
第七章 国家与乡村社会的重组
第八章 国家政权的现代化与地方领导
结论
后记 社会史研究方法浅议
引用书刊目录

有关评论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江湖与庙堂之间    ——旷清 
        杜赞奇先生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一书立足于中国农村(江湖)与国家政权(庙堂)的互动关系如何开展博弈。文无义理不立,界定概念是澄清问题的首要步骤,作者明白语言不可能将任何事件描绘得如同数字般精确,因此,对书中的若干概念,如“国家政权建设”、“权力文化网络”、“象征增添”、“象征盗用”、“霸权意识”,只能在阐释问题时结合情境逐一解读,此书仅仅是采集某一特定事件的样本、叙事逻辑是否连贯是考察诸如此类著作的主要标准。任何一种理论或学说都不可能是万能的,研究主题的立意角度和理论对课题的解释力度才是值得关注的重点。
 “国家政权建设”和“权力文化网络”两个概念贯穿全书,农村社会和国家政权是同一文化“母体”上的两个迥异的共同体,通过考察两者的历史沿革和形态变迁,我们发现,“国家政权建设”与现代化进程相连紧密,尤其是国家科层系统、行政机关架构和社会-经济机制;“权力文化网络”则与传统乡村社会联系密切,主要包括小农经济、乡绅文化、土著信仰。乡村有自成一体的自治系统,此系统被国家政权默认,是维系公民的私人空间、支撑非政治化及商品化公共活动的有效机制。
  中国封建社会之所以维持两千多年屹立不倒,甚至没有发生过哪怕一次无法续接的断裂,与其特殊的社会结构和人事制度有直接关系,直到今天,很多文化因子依旧在民众潜意识中发挥作用。
  中国的政治系统无法实行诸如欧洲民族国家那样的国王、贵族、教会的横向分权,究其内部主要有两点原因,其一,庞大的帝国必须时时调动大量的军队应付北方彪悍民族的入侵,还要抽调大量资源治理可怕的自然灾害与瘟疫(中国的天灾举世罕匹);其二,也是本书的重点。中国的传统大城市集中于沿海和中原地区,充当帝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的生产关系远非农村所能及,而支撑城市正常运转的生产资料恰恰来自分布于山区和丘陵地带的广大乡村,城市如同棋盘上方格交汇的点,道路犹如棋盘上纵横交割的经纬,如果没有中央异常强大的调度和执行能力,帝国容易陷入四分五裂。广袤的疆域和落后的交通通讯之间的矛盾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古代不可调和,由此造成上至中央、下至乡村形成纵向分权的局势。
  在乡村,地方事务多由当地士绅主持,村民依靠地缘、血缘和亲缘交往互动,一方面,村庄各自为政;另一方面,若遭逢天灾人祸,村庄之间立即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西方至高无上的集市和教会在中国影响甚微,集市的辐射半径约等于婚姻和日常交往的活动半径。倒是科举制将国家意识形态和乡村对国家权威的认同奇迹般结合在一起,私塾先生在乡村的地位相当尊贵,他是国家-社会共同体培养的植根于乡村的文化代表,以学识和修养赢得大家爱戴,那时,“耕读传家”是多少村民门楣上世代相传的座右铭。
  传统乡村社会独特的人事礼仪在村野祭祀中表现得犹为明显。真正的祭祀是某个特定集体的共同信仰,这个集体不但宣称效忠这个信仰,更奉行和这个信仰有关的一切仪式。人们将普通事件和理想愿望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宇宙,强化两大类别的矛盾,它们必须无所不包、互相排斥,以体现集体文化在身心两极的张力。祭祀将集体的思想集中在对祖先的追忆之上,集中在对集体本原的人格化之上,表演于众目睽睽之下进行,乡土文化与习惯在循规蹈矩的表演中沉淀下来。距离中央政权越远的乡村所祭祀的神越有本土特色,每个村都有自己的土地庙、龙王庙或祠堂,村民们几乎从不供奉关公一类正统的、由国家册封的神。某个村的神只为那本村人服务,神也有地缘属性,它们是村民的私有精神财产,本村的人绝不到外村的庙堂进香,一地的神只会为一地的人显灵。
  神是村民理想主义的结晶,乡绅是村民现实利益的代表。乡绅的权力来自于他们的声望、财富、修养与人格魅力,他们多由村民公议推举,再经县级政权授予名誉,出面处理的村务多集中于租佃、借贷、买卖土地,他们间接充当了市场经纪与工商管理人员的角色。交易谈判是门尖端艺术,参与双方必须退半步方能成交,这半步何时退、谁先退、怎么退却不可习得、无法言说,交易僵持不下时,双方都愿意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头面人物担当“中间人”。“中间人”的行动资本便是他的面子,面子是他的威望反映出的人们对他的普遍信任,只要村中的头面人物出场,买卖成交顺理成章,而且交易费用相当便宜,很容易达到“双赢”。即使买卖后出现了不可预料的麻烦,如天灾人祸、意外事件,只要“中间人”出面协调几乎都可妥善解决,这一切都来自头面人物的“面子”,“面子”让当事人双方相信头面人物不会让自己吃亏。
  封建社会国家的税赋依据是鱼鳞册(统计田产)和黄册(统计人口),因为帝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办公人员少、采集信息量大、统计效率低下,此类信息不可能由中央直接出面搜集,而多交由地方政权委派乡绅统计上报,县府派人核对。国家公务人员的薪金相当低,可以自由支配的资金亦很有限,县府多请编外吏役主持统计工作,这些吏役和官府达成“攻守同盟”轻而易举,拿鸡毛当令箭,打着国家公器的旗号,明目张胆向村民索取高额“劳务费”。 此时乡绅的作用越发显露出来,他是农村道德和正义的代表,将政治、经济、武装与乡愿结合于一处,号召村民用“非暴力不合作”凝聚成“保护型经纪”,一村一村蔚然连成一片燎原之势,动员力量之强大,足以使官府和劣绅的“赢利性经济”束手无策。
  近代以来,西方列强滚滚入侵严重加剧了国家的经济-政治负担,政府当局不得不模仿西方的行政体制,重组原有的社会结构,以新规范建设“现代化”国家。国家权威将社会变迁带来的压力直接转嫁到了农民头上,加剧对乡村的控制。清末民初,建立“区”政府,削弱“村”的自治能力,设立警察制度,警察直接向“区”政府负责,监督赋税工作的执行。后来干脆实行“大乡”制,把每1000户农民划为一个“大乡”,彻底破坏乡村对抗政府的地缘优势。国家加大了行政组织力度,却没有良好的市场机制和法律规范与之配合,造成权力真空泛滥,真正用于公共建设的赋税没有增加,反而助长了底层官僚腐化膨胀、中饱私囊的嚣张气焰。传统社会中的农民相当认同现有的政治格局,认为乡绅的所作所为都为了从根本上维护村民利益,他们相当崇敬地方性知识,如禁忌、习俗、祭祀仪式等,害怕因为违反这些规范而带来不必要的惩罚,哪怕这些惩罚很轻微。如今,国家统治势力日益加强,打破了原有规范的有效性和事实性的默契,行为规范和实际利益的界限日渐模糊,诸多传统规范被认为不理性,不合时宜而弃置不用,村风日趋式微了。
  不光是政治高压,国家更在文化上空前压迫乡村,如强制推行关帝作为国家正统文化的符号象征,由乡绅担任祭祀关帝的主持人,乡绅作为乡土文化代表的角色被彻底剥离,国家和人民的价值观通过祭祀活动以保持一致。到了民国,政府大规模破除宗教迷信,村庄的庙堂充公变作学校,而原属寺庙的田产被村公会占用。村民逐渐看到建学校带给私人的好处远比寺庙实在,只好半推半就接受了事实,祭祀作为集体记忆渐渐从村民脑海隐去了。国家政权由此全面完成了对乡村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改造。
  1949年,中国共产党赢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共产党成功地抓住农民心理和国家权威冲突的症结:农民对新政权合法性的主观认可程度,以及新政权对土地实行的改革措施决定双方的关系。共产党统治的要旨是:有敌人要上,没有敌人制造敌人也要上。在山东土改运动中,土豪劣绅是土改工作的首要打击目标,而减租减息才排到第四位,事实是,农民对土豪劣绅的态度比陌生的土改人员要好得多,绝大多数地主并非压榨人民血汗的大奸大恶之徒。有政治就有敌人,就有斗争,至少要处在“永无和平”的战备状态之中,时刻寻找敌人。敌人和斗争就是“一”的政治本体论。
  《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揭示的意义在于:国家的政制体制由“赢利型经纪”过渡到“保护型经纪”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前路漫长艰难,然而,无论需要付出多大代价这个势头都不可逆转。最关键的是,“通过在政权与社会各部分、各阶层的上层分子建立一种互利的关系以使自身得到再生。”
  统治论是精英主义的另一种说法。人类社会存在两种统治:压迫的统治和解放的统治,解放的统治是一种能使自然的潜能释放出来并得到保护的观点,压迫的统治是一种听任技术支配的观点。与“赢利性经纪”不同,“保护性经纪”下的精英所建立的典章制度能被民众广泛接受,并且作为制定者本身的精英分子本身也能克己遵守既定的规范,精英和民众终将达成基于契约式的博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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