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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生产的影响机制之研究:以妇女新闻为个案

标签: 我国新闻生产的影响机制之研究:以妇女新闻为个案 访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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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闻生产的影响机制之研究:以妇女新闻为个案”

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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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编辑本段回目录

       本文以对北京、广州和深圳三地从事妇女新闻采访或决定妇女新闻能否发表的25名记者编辑所做的深度访谈为数据,通过对我国妇女新闻生产的分析,试图展现我国新闻生产的影响机制。文章从个体新闻从业人员的意识、媒体 组织的常规和体制情境三个层面入手,论述了这 三个层面对新闻生产的影响。在社会变革和媒体 转型的背景下,本文试图回答:哪些因素推动了新闻生产的转型?这些因素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它们带来了哪些后果?虽然针对新闻生产的挑战因素经常出现,但是新闻生产基本上还是一个常规起主导作用的过程。

       德弗勒和鲍尔一洛基奇总结了大众传播研究的三个关键问题:一个社会是怎样影响其大众媒介的?大众传播是如何发生的?接触大众媒介对人们有何作用?并且认为, “由于种种原因,过去大部分的大众传播研究都 是论述第三个问题的”。黄旦和韩国飚总结了我国传播研究的历史,发现除了极少数 关于“把关人”和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调查之外, 有关媒体组织和新闻生产的实证研究几乎没有, 他们认为我们对于传播学的“全面了解不够”。这一切提醒我们,有必要开始认真探索德夫勒等人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即什么样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导致了大众媒介以目前的形式运作?

       新闻是大众媒介所生产的标准化产品,媒介效果正是要依靠这些新闻产品才得以实现。普通公众通过新闻来了解和评价大众媒体。但是,新闻生产的过程对于普通公众而言,就象一个“黑 箱”,人们很少了解从发生在社会领域内的事件到最终公布的新闻产品之间要经历怎样的过程,也无从得知哪些因素在影响着、决定着、改变着最终的新闻产品。研究新闻生产过程,就是要回答新闻是怎么被生产出来的这个问题,其意义不仅在于帮助我们全面理解大众传播过程、总结新闻生产规律,而且也有助于传播者更有效地实现其传播目的、改善传播内容、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水平、推动媒体转型。

       本文以妇女新闻的生产为个案,在媒体转型的社会背景下,从不同层面探索我国新闻生产的 影响因素,并试图发展出一个普遍性的整合的解 释框架来理解我国媒体生产的影响机制。本文的数据来源于作者2003年7月和9月分别在北京、深圳、广州三地所做的25个深度访问,访问对 象为各家新闻单位里曾经或正在从事妇女新闻报 道的记者和编辑,以及那些有权力决定妇女新闻 能否出现在媒体上的单位领导,后者往往是各家新闻单位的主编或部门主任,他们的年龄在23岁至51岁之间,其中21名女性4名男性,17 位来自中央级媒体,5位来自省级媒体,3位来自市级媒体,他们的工作单位包括报纸、通讯社和广播电台。对每一个被访问对象,研究者都想知道:他们怎么看待自己所生产出的新闻产品? 在生产新闻的过程里,他们怎么跟各种影响因素打交道?哪些因素影响了最终的新闻产品?新闻生产是一个不停变动的过程,他们以及他们各自的媒体组织怎么应对难以预测、层出不穷,却又时时刻刻发生的新闻事件? 
       

解释框架 编辑本段回目录


        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怀特就开始研究个体新闻工作者怎样参与新闻生产过程,并得出了“记者是把关人”这一经典结论。但是,他的研究缺陷之一是只考虑了微观层面上个体新闻工作者的影响,而忽视了更为中观和宏观的媒体组织特征、压力团体和社会环境。作为社会中的个人,记者通过社会 经验而形成选择新闻的标准,仅仅从个体的角度来理解新闻生产,简化了这一复杂过程,容 易使我们误以为只要提高记者的职业水准就能 提高新闻质量、减少对信息的偏见和歪曲。此外,对怀特“把关人”理论更为深刻的批评在 于他用行为主义理论来解释记者的工作,忽视了 记者个人的主动性。按照他的观点,记者所生 产的新闻产品仅仅是对真实世界的镜子式的反 映,在这个过程中,记者所做的仅仅是被动地取 舍选择而非主动加工和解释新闻事件的意义, 那么,不同的记者对同一新闻事件的报道应该 雷同,研究者对新闻生产的理解也无需深入媒 体组织内部考察,仅仅考察记者的个人特征就足够了。事实上,记者使用自己的专业技能来 加工和制作新闻,这才是新闻工作的价值所在, 也是记者保持职业自豪感的原因。

        跟怀特所持的反映论相对立,建 构论认为,新闻生产是一个各种要素进行互动的过程,新闻是被社会建构出来 的,新闻工作者不是被动存在着,相反,他能够积极地处理、重构和发布信息,因此,对这个过程的解释不能仅仅关注个人,也应当考察媒体组织和社会环境,后者构成了个体处理信息的背景 舞台。建构并非捏造、虚拟或者扭曲,它是个体行动的过程和后果。塔奇曼(Tuchman,1978) 应用建构论观点,使用参与观察法和深度访问 法,认为新闻“是有内在合法性的被建构的事实”(news as‘a constructed reality possessing its wn internal validity’)。在组织活动层面上,记者 管理自己的日常工作,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学习将“原材料”(新闻事件)分类、缩小事件的不确定性,并应用与之对应的工作常规,因此,记者的实际工作里包含着对事件的加工和制作。在她 看来,消息来源、记者和媒体组织构成了一张新闻网,保证所有潜在的新闻事件能够被发现。媒体组织分配记者的网状形式对新闻选择至关重 要,因为发生在新闻网漏洞上的事件被报道的可 能性更低,也更加没有可能通过媒介进入公众事业。新闻网也解释了媒体组织怎样通过与消息来源的合作而使得新闻常规化。媒体组织形成常规 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社会制度、法规体系、文化心理等等都是制约媒体组织常规的重要因素。因此塔奇曼建议,对媒体常规的考察也应该考虑新闻生产的外部环境,尤其是一定社会背景下的体制情境。

        舒梅克和里兹回顾了关新闻生产的近百份实证研究成果,总结出五个分析层面,从微观到宏观,依次为:个 体新闻工作者、媒介常规、媒体组织层面、外部组织,以及意识形态。并且认为每一个层面对新闻生产的影响都要通过比它更微观的层面来实 现。这是一个功能主义色彩浓厚的分析框架,提 示了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区分新闻生产的影响机制。在美国,媒体组织层面主要指媒体组织定位 于实现经济利益还是社会责任为重,而我国媒体 实务界和学术界在这个问题上都没有分歧,一致认为社会责任重于经济利益。外部组织主要指宗教、政治团体、广告商、企业公司等对媒体施加 影响力的压力组织,意识形态指一定社会里的主流思潮和社会观念,这两个层面都指向社会体制和规范,即一定社会里的意识形态会影响这些外 部组织影响媒体的方式。

        因此,本文以建构论为理论背景,从三个分 析层面来考察影响我国新闻生产的因素:(1) 个人层面上个体新闻工作者的特征和意识;(2) 组织层面上新闻单位的职业常规;以及(3)新闻生成的体制情境。需要指出的是,第一,新闻 生产包含着若干相互关联的环节,这些概念上的区分只是出于分析的方便,在实践中,它们结合 在一起参与整个新闻生成过程。第二,这些分析层面绝不像舒梅克和里兹所言,每一个相对宏观 的层面都影响了更微观的层面,事实上,各个层 面之间的影响是双向的,相对微观的层面也会影 响那些更宏观的层面,比如新闻记者将有机会同 消息来源、自己的上司、广告商、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打交道。所以下文除了分析每个层面的 影响之外,还将展示它们之间的双向关系。第三,本文目的不在于列举影响我国新闻生产的所有因素,而在于分析那些关键因素所形成的整体性的媒介影响机制,因此,其他影响因素,比如受众反馈和媒介技术,下文都没有讨论。 
  

个体新闻工作者的意识编辑本段回目录

        个体新闻工作者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每天直接负责新闻文本的生产。他具有一个被普遍承认的合法身份,熟悉新闻工作的各项要求,媒介产品里出现的各种变化都由记者的行为直接产生。尽管记者个人的偏好和态度会影响新闻产品的最终形式,但他仍旧被视为社会建构的行动者,即个体新闻工作者绝不是影响机制里的最终决定因素。虽然如此,考察记者的工作态度和个人意识,能够体现出新闻生产变迁的轨迹和过程。

       对这些制作妇女新闻的记者来说,他们对妇女问题的看法会直接影响新闻判断和选择,而形成这种看法的原因在于正在进行中的深刻社会变 革。接受访问的记者们都能说出我国妇女界主流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若干内容,并且很自觉地用它来分析当前的妇女问题。“妇女回家”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现象,面对这个问题,虽然受访记者个人可能会抱怨“这个社会给我们女同志的压力太大了。但是一旦提到自己的工作产品,记者都纷纷表态“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媒体怎么能宣传让女人回家呢。

       受访记者对妇女理论的掌握远远超出研究者最初的设想。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将“社会性别”(gender)这个概念正式带入我国,作为从西方女性主义运动中发展出来的重要概念,社会性别所负载的是符合西方社会环境的理论和实践。受访记者们都明确表示知道这个概念,有两位记者承认自己是“女性主义者”,一位甚至大谈“实用性性别利益”和“战略性性别利益”,但是,他们没有完全拥抱来自西方的理论,而是用一种批判的眼光来看待西方女性主义。当谈到女性主义和社会性别这些概念时,受访记者都会自觉加上“西方的”这个定语,以此提示这个概念跟中国的实际情况有区别。他们只接受那些自己认为有用和正确的内容,而抛弃了一些更激进的议题。一位有着17年报道妇女新闻经历的编辑坚持认为,在社会性别理论进入中国之前,自己从日常工作中已经产生了性别意识,只不过那个时候“不知道这个概念,没人提”。在这些受访记者看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社会性别理论之间不是对立冲突的关系, 它们有相似性也有不同,接受一个不意味着就抛弃另外一个,记者们偶而也会质疑这些概念的合理性,当年轻的记者因为“今天的女童明天的母亲”这个口号将女性的角色限制为母亲而提出反对意见时,年长的编辑却坚持母亲是女性最重要的角色之一:“他们怎么能鼓励妇女们放弃母亲这个角色呢”。

       跟怀特的假设相反,本研究发现,记者不是一个单一化的群体,不同背景的记者对妇女问题持有相反甚至冲突的看法。年龄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变量。出生于上世纪50年代、受到 “男同志能做的,女同志也能做到”这些口号的 影响,年长记者更倾向于将妇女问题本质化,即坚持男女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不少人认为女性比男性更容易产生性别意识。而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年轻记者则普遍认为,性别意识不单单属于女性。由年龄差异所体现的观念差异,跟社会转型、日常经验、工作实践、国际交流、学校和家庭教育等因素有关,其社会背景,正是我国当下正在发生的市场改革。

      当报道妇女新闻时,受访记者的新闻判断不仅受到了性别意识的影响,也受到“党的新闻工作者”这个主导性职业规范和角色定位的影响。“党的新闻工作者”这个身份是多种因素的混合物,包括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年龄、个人特性、教育背景、生活经历、媒体组织特性等等,这些因素和个人的工作身份之间缺乏确定的联系。事实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激烈的冲突,记者的性别观念反而有赖于他们对自己职业身份和功能的定义。比如,针对广告对女性的歧视性再现,一些受访记者认为,一个优秀的记者就要对这种现象进行坚决的批评,这样才是有社会责任感、对国家和读者负责的体现。

      

新闻组织的职业常规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日常工作中,媒体组织依靠建立起来的一套职业常规来管理新闻,其中最重要的是维持与消息来源的关系。党和政府是我国媒体最重要的 消息来源,即使妇女新闻领域也不例外,内容分 析的数据表明,1990年以来,《中国妇女报》 上来自党和政府的新闻出现了稍稍下降,而来自全国妇联的新闻大大增加了(Chen,2004)。除了国家的声音,妇女新闻的消息来源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一位妇联的干部总结说,现在,媒体和消息来源的关系是“合作的而非(过去那种)指导和被指导的”。这些新出现的消息来源主要包括那些随着社会转型而出现的经济和文化精英,媒体被动地等待政府提供消息的旧做法已经被取代,现在,媒体更加强调第一手素材和增加信息量,同时也竭力与多样化消息来源维持良好关系。

        在独家新闻的压力之下,即使没有任何上面领导的命令,记者也试图“穷尽所有消息来源”,于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得以在媒体上出现,从而增加了大众接近媒体(access to media)的机会。一次,一位记者准备一篇有关家庭暴力的文章,需要关于我国家庭暴力现状的统计数据,但是常规的消息来源都不能 提供这些,只有一家北京的妇女热线组织保存并统计了过去十年热线谈话的记录,于是记者从那里得到了第一手统计数据。记者发掘多元化消息来源,不仅因为它们能够提供独家消息,还因为它们有时会发表与众不同的、有吸引力的观点,比如非政府妇女组织首先提出“‘打老婆’不是家务事,而是对妇女权利的侵害”这个观点,挑战了社会主流观点,从而吸引了记者的注意。但是,多元化消息来源并不能自由地为媒体或记者设定议程,通常情况都是记者有意识地寻找它们并将它们提供的消息包括在自己的新闻作品里,记者用“挖新闻”来表述这种行为,“挖”意味着记者的采访是有目的有选择的,而那些新出现的消息来源不熟悉新闻运作的规律,在配合记者采访方面则显得稍稍被动。至少在目前阶段,记者与多样化消息来源的互动中,还是记者占据更主动的位置。

       新闻价值观是记者以特定方式来报道世界的一套符码,体现了新闻制度的特征,并且被新闻工作者内化于自己的实践当中。它一般包括下列准则:时效性、接近性、显著性、趣味性、重要性、影响力或后果等等。在转型新闻业里,值得注意的是,人情味和负面性这两个要素开始加入到记者的新闻价值观里。“三贴近”要求使得媒体更多地关注“人情味”或“有趣的事件人物”,以保证它们的报道内容更加吸引人、报道手法更通俗,尤其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关注本地居民需求的“都市报”兴起,这种趋势更明显。新婚夫妻在婚前签定协议规定背叛婚姻的一方要对另一方做出赔偿、12位“二奶”在“丈夫”死后争家产等等,这一类的妇女新闻经常出现在头版上。 但是,“有趣味的事情”和“妇女利益”不是一 回事,这就是为什么强调人情味的新闻在写作和编辑时没有把妇女利益考虑进去的原因。一次,妇联免费向珠三角地区女农民工发放安全套,这是妇联在该地区流动人口中开展性教育、减少性传播疾病的措施之一,很有社会意义。但是,性、安全套、性交易事件增加、以及年轻漂亮文化程度不高远离家乡的打工妹,这些看起来构成了一则煽情新闻的关键要素,最后见报的新闻虽然不忘提及妇联此行的意义,但更不忘突出这些“有趣”且煽情的要素。

      “正面报道为主”是我国媒体的报道准则之一,但是,在田野调查里,当问到记者们最欢迎什么样的妇女新闻时,相当多的受访者表示,负面新闻最受编辑欢迎、最能反映妇女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最吸引读者注意,因而较之工作新闻更容易见报。这里需要指出,记者们所回答的“能够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具有社会影响力”跟服务社会公众利益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否则的话,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正面的妇女新闻不可能跟负面新闻一样拥有“社会影响力”。事实上,“社会影响力”被这些记者理解为吸引更多受众以及关注人情味的新闻,这往往导致负面报道,是媒体承受市场改革压力的体现。但是,欢迎负面新闻并不等于记者们认同西方式黄色新闻,相 反,他们明确表示了对黄色新闻的反感,坚持严肃的态度,新闻写作中更多地表现出来的是“问题+解决”模式,他们认为这样才是坚持正确导向、维护社会和谐,才能维护社会———包括自己的受众———的整体利益。

       在截稿时间的压力下,记者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接触大量信息并快速做出判断,他们没有时间也不可能对一个新闻线索或消息细致深入地进行分析,因此,记者需要有一套新闻价值观来帮助他快速选择和决策,新闻采访和写作因而也是有固定掌法可循的常规活动。这里,新闻价值观最重要的功能就在于能够简化复杂的新闻事件、保证新闻生产能够有效率地连续地进行。新闻价值观包含哪些内容、为何被建构、怎样被建构,是一个变动的过程,受到了社会环境和记者个人的影响,同时它的变动也有惰性,即媒体组织总是倾向于遵守那些已经确立的报道常规,一位记者这样说:“我们对各部门的报道都喜欢参照惯例。对下个月‘九大’(即第九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报道的规格会参照(五年前)‘八大’的规格,‘八大’配了社论,那么‘九大’也配社论。‘八大’在头版发一篇文章,‘九大’也在头版发一篇文章。”

        常规的新闻价值观并没有过考虑妇女利益和性别公正,但是,在新闻组织常规框架之内,有些记者在写作新闻时会加入个人因素,使新闻呈现出些许变化,比如改变那些歧视女性的词汇,包括“改嫁”、“妇孺皆知”、“命苦”、“弱女子”等等。语言是新闻传递信息的渠道,一旦改变了新闻的语言,也就改变了新闻的立场和观点。在一些犯罪题材的新闻里,出于对女性受害者的保护,记者不愿意使用她的清晰图片、不使用真名、避免任何使人能够认出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在平衡隐私权和为公众服务方面,记者有时会倾向于前者。这种做法,丰富了常规新闻价值观的内容,保护了弱者。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市场改革为提高女性在媒体上的地位确实提供了便利条件,比如多种消息来源和修正新闻价值观,但是,市场化带给媒体的压力(提高发行量和收视率)跟保护弱势群体之间存在着不和谐,怎样才能增加弱势群体在大众媒体上的能见度、发展 更和谐更平衡的媒体报道,将会是未来改革媒体组织的职业常规的重要内容。

     

新闻生产的体制情境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本文里,体制情境指的是正式或非正式的结构环境,它是一套业已确立的稳定的规则和普 遍程序,规范和限制了传播行为及关系,规定和促进了传播过程中的个人活动和互动关系,包括媒介组织和政治精英之间的关系、所有者和审查者之间的关系、财政资源和传播技术、印刷和出版等等。体制情境为职业常规和个体新闻工作者设定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诸多方面的规则。这些情境定义了谁被允许成为记者、谁有权拥有媒介、媒介报道究竟是遵从反映论还是建构论。体制提供日常生活的稳定结构、并且限制非主流活动和互动关系出现的可能性,以此减少不确定性,同时,它又为个人从事某些活动提供了机会(NoRh,1990)。这并不是说体制是某种给定的东西、某种可 以脱离人类活动被创造出和存在的东西。相反, 处于限制之下的社会行动者建构和重构了那些反过来制约人类的基本准则(Giddens,1984)。当现存体制不能提供合法性资源以满足媒体需要时,体制变迁就出现了,比如为了获得更多信息,媒体重新安排采访线路和部门设置、开办新报纸新频道、增加软新闻和广告、招聘大量临时流动的记者等等。这些行为改变了对记者角色的看法、对新闻的看法,也改变了记者获得晋升赢得荣誉的方式。

       体制变迁的能力和方向不是某种给定的东西,而是在多种力量之间的协商和合作中实现。根据制度经济学理论,陈怀林(1999)总结了决定我国新闻业体制平衡的三股力量:体制革新所带来的潜在(经济)收益、变革现存体制的成本、以及影响收入分配的政治、经济和法律机制。按照他的观点,如果将经济收益看成是唯一的变革因素,那么妇女新闻的生产缺少推动体制变迁的力量,因为它的直接目的不在于影响大众媒体的经济收入,而在于产生政治和文化影响。但是,体制因素在整个影响机制里位于最权威的地位,无论是在媒体观念还是实务领域内,它的变迁都能为个体新闻工作者和媒体职业常规制定规范、确定行动的范围,并使这两者获得正规化合法性地位。

       最正规化的体制因素是法律和政策。国家新闻出版署所公布的跟女性(或性别)有关的规定和指示都集中在反色情反淫秽方面,如《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关于鉴定淫秽录像带、淫秽图片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新闻出版署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的通知,》(1994)。直接提到过“妇女和媒体”的条款可以 在其他政府部门发布的规定中找到。原广播电影电视部(现广电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管理的通知》(1997)中指出:“广播电视广告宣传应尊重妇女,不得歧视、侮 辱妇女,使用不健康、不正常妇女形象”(卜卫,2001:62)。1995年2月1日起生效的《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性别歧视的内容”。1992年10月1日起生效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9条也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这些政策不仅规定了妇女新闻的内容和选择标准,也提示了相应的报道和采写方式,是指导媒体实践里妇女新闻生产的纲领性文件。

       关于媒介再现女性,最详细的国家规定来自于国务院制定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于2001年生效: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禁止在宣传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为妇女在新闻宣传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宣传媒体的管理、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提高妇女对宣传媒体资源的占有程度。”(http://www.china-woman.com/gb/zhuanti/fnfzgy/fnfzgy-1.htm)

       从1990年代到新世纪,这些政策的内容越来越明确、详尽、全面,体现出国家对妇女新闻的重视。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政策也存在着暧昧和模糊之处,它们并没有详细规定什么才算是对妇女的歧视,也没有说清楚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该处以什么样的惩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是国家对妇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政府制定并公布,没有经全国人大这个最高立法机构通过,所以没有法律效力。“男女平等”或者“性别平等”经常出现在主流话语里,却很少体现在法律实践当中。因此,影响我国妇女新闻生产的体制变迁动力基本上是自下而上的草根行为,主导因素仍旧是国家政策,而这些政策距离正规化(formalization)和常规化(normalization)还有一段路要走。

  

总结:挑战与常规编辑本段回目录

       作为一个变动的、整体性的过程,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新闻生产的影响机制面临着多方面 的挑战。就个人层面来看,新闻工作者对报道对象和报道领域有自己的认识,有意识地选择报道角度和素材,并且能够将自己的看法体现在最终的新闻作品里,主流的“党的新闻工作者”这个身份的内涵面临挑战和重新定位。在组织层面,媒体开拓新的多样化消息来源,修正对新闻的选择和判断标准,写作风格也开始呈现多元化。在体制层面,对常规化和正规化的要求影响了体制变迁的方向,但是,至少对妇女新闻而言,与正规化的目标仍有距离。而且,这三个层面上所发生的变化并非同步进行的,概括地说,个人层面的变化先于组织层面,也先于体制层面,即体制的稳定性高于媒体组织和个人。

       同时,新闻生产仍旧是一个常规化的过程。这些影响新闻生产的因素正在发生变化,不仅那些既有要素出于惯性而仍旧维持着,就连新要素的目的也在于成为媒体日常工作所遵守的常规。这些新旧要素结合在一起,无需言明,无需成文,联结了日常新闻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媒体和个人对这套规律心领神会,并按其行事,所以,新闻生产不是一个混乱无序的“黑箱”操作过程,它仍旧有规律可循。

      挑战与常规并存,在转型期新闻业里表现尤为突出,这也是造成新闻现象不停变幻的动力。新闻生产活动时时刻刻进行,涉及传播领域的方方面面,因此对它的解释总是难以令人满意,这里对“挑战”和“常规”的总结也不可避免地带有简化原本复杂过程的嫌疑。从以挑战面貌出现、到成为媒体所遵循的常规,中间至少经历“出现—混合—常规化—正规化”这些阶段,比如负面作为选择新闻的标准而被媒体组织重视,同时带来正面和负面的后果,那么这些标准一定能够成为媒体常规吗?如果它被媒体所抛弃(如负面),又该怎么理解它在整个媒体转型过程中的意义呢?当这些新因素(如性别意识)成为媒体常规之后,它又怎样应付来自其他新因素的挑战?也许,“挑战”和“常规”的界线并非研究者所假设的那样清晰、不可逾越,介于二者之间的那些活动(如多样化消息来源与记者的关系)更值得注意。媒体实务提出了多少课题迫切需要理论解释!

       本文从建构论角度出发,对我国新闻生产的影响机制做出了尝试性分析,本身的缺陷亦不少。文中的数据依赖受访记者的个人陈述和回忆,而研究者缺乏验证这些陈述准确性和可信性的手段;选择被访记者时,研究者采取了目的抽 样(purposedsampling)和滚雪球抽样(snowball-sampling),研究对象仅限于妇女新闻领域,研究地点仅限于三所城市,因此这些发现能否推广到整个新闻界还有待存疑;本文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媒体组织的差异,因而文章里的分析相当粗略,未来的研究需要容纳更多变量重视技术手段和受众对新闻生产过程的影响。

参考书目 编辑本段回目录

       卜卫(2001):《媒介与性别》,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陈怀林(1999):《九十年代中国传媒制度变革》,香港:《二十一世纪》第53期,第4~14页。
       黄旦和韩国飚(1997):《981—1996:我国传播学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对几种新闻学术期刊的简略考察》,《新闻大学》,春季号,20~31页。
       梅尔文·德夫勒和桑德拉·鲍尔—洛基奇(1989)《大众传播学绪论》,北京:新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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