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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新闻协会《新闻伦理纲领》

标签: 日本新闻协会出版的《新闻伦理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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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日本新闻协会(The Nihon Shinbun Kyokai,Japan Newspaper Publishers & Editors Association,简称NSK)是由日本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视台于1946年7月共同创建的全国性新闻行业组织。

 NSK是日本的新闻自律组织,它通过制定新闻道德规范和审查新闻报道等手段,对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进行约束和管理。
1947年7月,NSK制定了《新闻伦理纲领》(Canon of Journalism),作为日本新闻界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1 95 5年 5月 1 5日进行过一次修订 , 2 0 0 0年6月 2 1日 ,日本新闻协会重新制订了《新闻伦理纲领》。

 联系方式

网址:www.pressnet.or.jp

地址:Nippon Press Center Bldg., 2-2-1 Uchisaiwai-cho, Chiyoda-ku, Tokyo 100-8543, Japan

E-mail:editor@pressnet.or.jp

内容编辑本段回目录

在跨入新世纪的时候,日本新闻协会重新制定并颁布实施了新的《日本新闻伦理纲领》,在此之前,日本新闻劳动组合连合(新闻劳连)也公布了《新闻人良心宣言》。一个纲领,一个宣言,都是对日本报界20世纪反思和批判的结果,更是面对新世纪更为严峻的挑战和激烈竞争的大众传播界的一种有力的对策。日本最大的民间广播电视团体日本民间放送连盟,也曾于1996年9月19日和1997年6月19日分别制定颁布了《放送伦理基本纲领》和《日本民间放送连盟报道指针》。

日本新闻协会成立于1946年7月,它是一个制定并实践新闻伦理纲领的社团法人,到2000年6月,有报社、通讯社、广播电视台会员单位154家,是日本大众传播业界最大的协会机构。在日本新闻协会成立的同月23日,在驻日美军司令部废除日本《新闻纸法》不久,制订了《新闻伦理纲领》,1955年5月15日进行过一次修订,这个旧的《新闻伦理纲领》的内容与美国的《新闻工作准则》大体相同。2000年6月21日,日本新闻协会重新制订了《新闻伦理纲领》。

日本新闻劳动组合连合是日本唯一的一个新闻业界工会组织,这是在1946年2月9日成立的日本新闻通信(放送)劳动组合和于1948年7月29日成立的全日本新闻劳动组合(全新闻)的基础上,于1950年6月30日建立的,到1996年5月有85个团体加盟,个人成员约4万人,约占日本全国新闻从业人员的80%。

日本的大众传播媒介,除日本放送协会(NHK)属于官方机构以外,其他的大众传播机构均属于民间机构。可以说,日本新闻协会、日本新闻劳动组合连合、日本民间放送连盟基本覆盖了日本大众传播的民间机构。三家最大、最具有权威性的劳资组织共同注目同一个问题,在日本大众传播界还是很少出现的。

日本新闻协会重新制定的《新闻伦理纲领》全部译文如下:

在迎来21世纪之际,日本新闻协会的加盟社重新认识报纸的使命,愿为富裕、和平的未来而尽力,为此而制订新的伦理纲领。

国民的‘知闻权利’是支撑民主主义社会的普遍原理。这种权利是言论、表现自由的根基,具备高度的伦理意识,独立于一切权力而存在,是这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报纸应该成为与此最相适应的承当者。

在信息爆炸的社会,强烈要求准确地、迅速地判断什么是真实的,应该选择什么,新闻的责任就是要通过正确而公正的报道、负责任的评论来回答社会的这种要求,履行公共的、文化的使命。

从事编辑、制作、广告、销售的所有报人,为了完成这种职责,为了继续与读者保持信赖关系,在遵守言论表现自由的同时,应该严格自律,注重品格。

自由与责任 表现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报纸拥有报道、评论的完全自由。在行使这种权利之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肩负的重要责任,不得有害于公共利益。

正确与公正 新闻是历史的记录,记者的任务是追求真实。报道必须正确公正,不应受记者个人的立场、信仰的左右。评论不能谀世,而应该贯彻信念。

独立与宽容 报纸为了保持言论的公正,应确保独立,排除任何势力的干涉,自戒不被利用。另一方面,对待即使是与自己不同的意见,报纸也应该有责任正确、公正、主动地为其提供版面。

尊重人权 报纸应对人类的尊严给予最高的敬意,尊重个人的名誉,保护个人隐私。误报时迅速更正,判断出无正当理由伤害对方名誉时,应采取提供申辩机会等适当措施。

品格与节度 履行公共的、文化的使命的报纸,应该是无论何时、何地、何人都能读的。报道、广告都需要表现高尚品格。报纸的销售者与人们接触时也应该具有节度和良识。

 

这个新的《新闻伦理纲领》是1999年开始着手重新制订的,当年10月6日,日本新闻协会设立了“伦理特别委员会”和“新闻伦理纲领检讨小委员会”,由日本新闻协会理事、产经新闻社社长清原武彦和朝日新闻社专务中马清福分别担任两个委员会的委员长。伦理特别委员会由12名委员组成,作为日本新闻协会会长的咨询机构,小委员会由特别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编辑主干、社论委员长组成。两个委员会在调查研究日本国内大众传播伦理问题的基础之上,起草新的新闻伦理纲领,提交到2000年10月召开的日本新闻协会大会通过。


 日本《新闻伦理纲领》的内容分析

1、强调国民权力与媒体责任 日本《新闻伦理纲领》(以下简称新闻纲领)的序言,首先提出了日本国民的“知闻权力”以及新闻媒体的责任,强调读者的地位,指出新闻媒体工作者需要“与读者保持信赖关系”。在此对日本的民主情况和人权问题不作评论,但是此新闻纲领中却体现出了对国民权力与媒体责任的重视。

 2、以对新闻理念的要求为主

  日本的新闻纲领可以说是短小精悍。主体内容一共涉及“自由与责任”、“正确与公正”、“独立与宽容”、“人权”、“品格与节度”五个方面。这五个反面都是从新闻工作者的新闻理念、新闻信仰的角度出发,其内容的具体规定也是如此。该新闻纲领并不规定在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条件下新闻从业者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只是指出了一种正确的价值取向。

3、力求保持平衡
  此新闻纲领的五个方面出了第四点“尊重人权”之外,都以一对词语的形式出现。其中“自由与责任”、“正确与公正”两点,突出体现了该新闻纲领在内容上对于平衡性的追求。
  新闻纲领内容中提出“表现自由是人类的基本权利”、“报纸应该成为与此最相适应的承当者”,同时又强调新闻媒体“必须充分考虑到肩负的重要责任”。
4、明显的“西化色彩”
  日本的新闻纲领明显地表现出了对西方国家新闻道德纲领的学习与借鉴。比如纲领中的许多内容与《美国报纸编辑协会原则声明》有相像之处:二者都是以人权中的“言论自由”作为基础,强调新闻媒体的自由与责任,内容包括新闻报道的“独立性”、“真实性”、“准确性”、“公正性”等方面。

评价和影响编辑本段回目录

《新闻伦理纲领》包括:新闻自由;报道与评论的界限;评论的态度;公正;宽容;指导、责任、荣誉;品格等7项内容。它对新闻报道伦理作出了规范,并在全体新闻从业人员中提倡作为其基础的自由、责任、公正、高尚等精神。总体看来,日本的《新闻伦理纲领》从日本国民的权力和媒体责任出发,宏观地引领新闻工作者的新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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