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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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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610月,永州发生“11岁幼女被逼卖淫事件,唐慧的女儿乐乐(化名)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余次。唐慧认为,在该案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有公安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她强烈要求法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相应赔偿。

20126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两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无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2日,永州市劳教委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8天后,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湖南省劳教委决定撤销该劳教决定。重获自由的唐慧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了针对劳教案的国家赔偿申请,但于日前被驳回。

20132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唐慧起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唐慧和她的代理律师告知人民网记者,这一决定是当天下午由永州市中院法官口头传达给他们的,法官还表示,因为高院也是口头告知,所以无法出具正式书面文件。律师预计,本案开庭时间至少在一个月以后。

  社会各界强烈关注的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起诉永州市劳教委一案将于412日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事件由来编辑本段回目录

       200610月,湖南省永州市发生了一起“11岁女孩被逼卖淫”案件,受害者乐乐(化名)遭多人强奸,并被逼卖淫。3个月后,惨遭蹂躏的乐乐被解救。

  受害人母亲唐慧(上访妈妈)多年持续上访。她认为,在立案和审理期间,当地个别民警渎职,强烈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对渎职民警严肃处理,并要求184万元的赔偿。

201265日,湖南省高院终审裁定:判处秦星、周军辉死刑;判处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无期徒刑;判处秦斌有期徒刑15年。

8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认为: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多次,被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继续无理取闹,闹访、缠访,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据此,决定对其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

  这一消息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唐慧本人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迅速依法启动复议程序。

86日,湖南省派出由省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赶赴永州,对幼女被强奸、被强迫卖淫,被告涉嫌“假立功”,唐慧被劳教等进行复核。

810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810日上午,唐慧离开劳教所。“我的心情既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在社会各界关注下获得了自由,难过的是劳教让我受到很大伤害。”她说,“未来打算:一是想办法经营好之前准备开办的花店,让老公找一个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好好培养乐乐,让她读书,给她治病;二是继续反映某些人涉嫌‘假立功’、民警渎职的问题,以及这次不合理抓我劳教的问题。”

  劳教被撤销,唐慧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在女儿遭遇强奸、被逼卖淫情况下,作为母亲,唐慧受人们同情。很多人认为即使她在上访期间出现一些过激行为,政府需综合考虑其作为一名受害者家属的情绪,并以最宽广的胸怀包容。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认定唐慧对自己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考虑到其家庭实际情况,撤销劳教、给予训诫的做法,既合情又合法,也受到公众肯定。

相关报道编辑本段回目录

    上访百余次

  湖南被逼卖淫女之母上访百余次,曾下跪18小时

  跪着是希望感动领导

  新京报:除了下跪,举牌,你有没有想过其他方式?

  唐慧:我想过,正常的信访途径我都走过,我也不想通过这种方式。下跪真的很不舒服,全身血液都不流通。我最多跪过18个小时。全身又痛又僵。

  新京报:跪的时候想的是什么?

  唐慧:希望领导能接见我,快点把案子判下来。

  新京报:你觉得这样的方式有用吗?

  唐慧:会有用的。只要有心,领导就会接见我,不会让我长久的跪下去。

  我相信邪不胜正

  新京报:案子从发生到现在已经近六年了,最难熬的是什么时候?

  唐慧:最难熬的就是女儿失踪的那三个月。后来女儿回来了,受了这么大伤害,公安干警不作为,都让我们很煎熬。

  新京报:整个案子你最难以接受的是什么?

  唐慧:最难以接受的是有的公安干警的不作为。我从小到大,对公安干警都非常崇拜和敬畏。我一想到伤害我们的竟然是我们崇拜的人,我无法接受。他们本应该保护我们的。

  新京报:你之前一点法律都不懂,怎么去为案子奔走?

  唐慧:不断咨询好心的领导,不断去看法律书籍。律师给我写报告,我一字又一字,一段又一段地重复看。

  新京报:你老公说,你整天看判决书。里面提到对你女儿的伤害,你会难受吗?

  唐慧:我不想看,但不得已。我每段内容都要读懂,如果我读不懂的话,找领导的时候就没法说出里面的含义和我的看法。

  新京报:6年上访了多少次?

  唐慧:去北京二三十次。上省里百来次。

  新京报:你老公说过,你有时候也怕上访?

  唐慧:坐火车我都坐怕了,只要去上访,我心里就不舒服。常常买不到票,即使买到也往往是站票。有时候为了省钱,只买半程票,车上查,就说自己上访,很不好意思。

  新京报:想过放弃吗?

  唐慧:还是想过的,但看到孩子眼泪的时候,我就想一定要坚强,一定要走下去。

  新京报:你有没有信心,将来一定能得到公正?

  唐慧:我有这个信心,我相信正义一定会实现,邪不能胜正。

将检举警察

20130113日,唐慧将平时用的手机放在家中,启用了一个新号码。她说,担心手机被监控,她会被人送回。

  此次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访,她将提出三个要求。

  唐慧将向政法委检举永州市两名民警。她说,两名民警都参与了奸淫她的女儿乐乐(化名),其中一名为永州市交警支队民警雷某,一名为永州市零陵区分局民警刘某。唐慧说,她曾经多次上访,要求对这两名民警进行调查,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2007314日,她曾向永州市公安局举报两个民警。317日,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案民警叫她带女儿前往辨认民警照片,乐乐从279张电脑照片中指认出雷某。当时照片里没有刘某,但女儿乐乐知道他的名字。

  唐慧表示,她之前对这两个民警的举报没有得到答复。她也曾想走法律途径,但因为公安不作为,她也没有办法。

  希望劳教能公开平反

  唐慧提出的第二个要求是,希望政法委能为她20128月的劳教公开平反。112日,她收到湖南省劳教委对她不予国家赔偿的决定书,她说这是非常不公正的。她希望政法委能够公开劳教她的依据。不是说他们有证人证言,监控录像吗?唐慧要求公布这些证据,我希望能够透明公正

  唐慧的第三个要求,希望能够见到调查组成员。在她被决定劳教后,湖南省政法委承诺组织调查组彻查其女儿被逼卖淫案。唐慧一直没有见到调查组,她希望见到他们,听一听他们的调查结果。

各部门踢皮球

20130114日上午,上访妈妈唐慧来到湖南省政法委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递交了两份自己写的申请书,同时要求去年8月湖南省政法委成立的案件调查组成员与其见面。

  去年8月,唐慧因未成年的女儿乐乐(化名)轮奸案的判决结果问题多次上访,被当地警方劳教。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随后湖南省政法委专门成立调查组调查此案。唐慧告诉记者,从这个调查组成立至今已经过去5个多月,但她从没见过这个调查组中的任何人,也没接到这个调查组发来的任何询问通知。我想既然他们是要调查我女儿的事,总要见到我了解了解情况吧

  昨天,湖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姓孙和姓陈的两位工作人员接待了唐慧,收取了她检举永州市两在职民警奸淫乐乐(化名)的检举信和要求湖南省政法委为她被劳教一事进行平反的申请书。唐慧告诉记者,他控告涉嫌强奸乐乐的两名警察,一个是乐乐当初从200多个警察照片中仔细辨认出来的,另一个交警则是在他嫖宿乐乐时亲口说出自己名字的。

  昨天,湖南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给唐慧出具了来访转介函,让其凭此函到永州市政法委办理,并称自己也将督促办理此案。我觉得自己总像个皮球,被人踢来踢去,以前省政法委我来过十好几次,但大部分时候他们连申请书都不接,最终总是不了了之。唐慧说。但据新华社昨天的报道,有关部门已表示近期将公布调查结果。

断头烂尾

  日前,湖南省永州市劳教委决定驳回上访母亲唐慧的国家赔偿申请。称再次受到伤害的唐慧对记者说,将就劳教赔偿问题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她还将于明日前往湖南省委政法委,检举两名警察奸淫其女儿。(113日人民网)

  若非这一则新闻,上访妈妈事件可能又要成为一个被忘却的故事。当然,公众不会忘却,有健忘症的只能是一些政府部门。但若真的忘却或情有可原,就怕是假装忘却,以拖延战术逐渐淡出公众舆论视野,然后不了了之。

20128月,湖南省委政法委对外界表示,针对唐慧案已成立调查组赴永州调查此案办理情况。同时表示,一旦发现有错,将坚决依法纠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可是,时间过去近半年,没有任何调查结果对外公布,当初的所谓高度重视严肃处理云云,现在看来不过就是敷衍应付的官话套话。

  甚至有人怀疑,所谓调查组赴永州等等,有没有那回事。如果调查组有,也确实到永州认真调查了,调查近半年而没有一点结果可以向外公布,也不与当事人沟通,这是为何?应该只有一种可能:调查结果相当不好看。或是有关方面面对结果比较棘手,或是当初承诺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不好下手、下不去手?没有上级批示,媒体舆论不再追问,就这样搁着撂着,就是最好的处理方式。那就成了,没有严肃处理,只有最好的处理

  弱势公民维权问题上,往往会陷入一种悖论境地:要么是维权者的诉求石沉大海,官方不理不睬;要么是申诉过度而触犯正常途径的界线,维权公民面临的结果那才叫不折不扣地严肃处理,或应该叫严厉整治。比如唐慧被依法劳教正常途径走不通,省委政法委成立调查组,高度重视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有一点结果,其他的、基层的正常途径会有多正常,可想而知。但不走正常途径是绝对不行的,往往是下场很难看,维权者会各有各的结局。这该说是一种什么维权悖论呢?

  或许话又该说回来,这样的维权悖论现象其实不无几分正常缘由:正常途径通畅与否,很大程度寄希望于途径内的责任意识,通俗点说也叫良心——权力良心。但良心这东西很多时候是靠不住的,才导致了维权悖论现象。刨根溯底,正常途径不正常的实质问题是,途径所依附的制度构架存在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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