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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关系与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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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媒介;英文名:New Media.新媒介通常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术语。不同的时期有不同时期的新媒介。《日本现代设计事典》中对新媒介(New Media)的解释主要分为三个类型:(1)有线类:情报提供与终端均有线连接的。(2)无线类:卫星播送与高解像度电视、数码电视等,是电波传送的。(3)商品类:光碟,八毫米录像带等。在这个界定中,数字传输与数字制作成为新媒介的主要指标。

 

新媒介(NewMedia),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

《日本现代设计事典》中对新媒介(NewMedia)的解释主要分为三个类型:(1)有线类:情报提供与终端均有线连接的。(2)无线类:卫星播送与高解像度电视、数码电视等,是电波传送的。(3)商品类:光碟,八毫米录像带等。在这个界定中,数字传输与数字制作成为新媒介的主要指标。

也有专家提出:“只要媒体构成的基本要素有别于传统媒体,才能称得上是新媒体。否则,最多也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的变形或改进提高。”“目前的新媒体应该定义为在电信网络基础上出现的媒体形态——包括使用有线和无线通道的方式。”

还有学者把新媒体定义为“互动式数字化复合媒体”。

 新媒介(NewMedia)宽泛的概念.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 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新媒体的定义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新媒介是信息科技与媒体产品的紧密结合。足媒体传播市场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在另一种比较技术层面的定义中,新媒介被阐释为“TMT”。即高科技(Technology)媒体内容(Media)和通讯传输(Tele—com)的结合据不完全统计。比较热门的新媒介不下3O种,如:数字电视、直播卫星电视、移动电视、IV、博客(blog)、播客、网络电视(WebrV)、电视上网、楼宇视屏、移动多媒体(手机短信、手机彩信、手机游戏、手机电视、手机电台、手JaLtl纸等)、网上即时通讯群组、对话链(Chatwords)、虚拟礼区、搜索引擎、简易聚合(RSS)、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等等其中既有新媒介形式。也有不少属于新媒介硬件、新媒介。
                                                                                                                                                                                                                            

新媒介创始人麦史卢汉新媒介创始人麦史卢汉
麦克卢汉:

加拿大著名传播学家,文学学者,媒介环境学的开山祖师。
  教育背景:
  1933年,麦克卢汉在加拿大的曼尼托巴(Manitoba)大学拿到了文学学士学位。
  1934年,他在同一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此后不久,他到剑桥大学留学,继续文学方面的研究。
  1942年,他获得了剑桥的博士学位。

新媒介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严格地说,新媒体应该称为数字化新媒体。在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下,互联网是新媒体的主体。新媒介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

弱关系传播的特征是什么?单向关系?这是我所想到的所谓的弱关系传播和强关系传播之间的唯一区别。个人认为弱关系传播只是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本质上并未改变信息传播的方式。引用一张SocialFlow公司绘制的拉登死亡信息在微博的传播图: 也许这张图是最好的描述微博作为一个弱关系的典型在信息传播上的特质了。除了1-2个早期信息源外,整个传播过程是去中心化了的;而这种去中心化的实质是将每一个传播节点作为一个中心。弱关系的首先作用是增强了单个节点的影响范围,这种影响范围的扩大才带来了传播速度的加快。而且,这种影响范围变化的另一种表现是对传播的方向限制,弱关系往往造成了信息的反向传播障碍。 其次,看看所谓的强关系在信息传播中的特质。强关系的代表:IM、SNS。强关系的传播图谱会跟上面的twitter完全不一样吗?我看不至于。信息的传播依然离不开介质,这个介质就是节点之间的关系,其中的区别只在于当信息传到你这儿时,你是对着窗外吼了一嗓子还是拿起电话只将它告诉密友。 强关系影响了信息的质量和可信度?这个不能完全否认,但是这种影响微乎其微,而且这种影响往往来自于线下的关系。事实上无论是强关系的QQ还是弱关系的微博,不管是双向的好友还是单向的关注,关系本身并不能作为信息可信度判断的依据,能够作为依据的只能是信息源本身。打个比方:QQ上同事告诉我的拉登死讯跟微博上“新浪新闻”发布的拉登死讯,可信度的差异来自与跟此次传播无关的信息源的实力和影响力。 无论是微博还是IM,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基于关系的信息传播方式,只是改变了信息的传播范围。上微博,关注的依然是你所认识的、熟悉的、知道的人、媒体、机构;他只是将以往不可能建立的关系,打了个对折给实现了。 与其说微博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我更愿意说微博改变了信息的发行方式。 结论:关系的强弱只是影响了信息传播的范围和速度,并未本质上改变信息的价值和传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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