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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媒体与商业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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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年来,人们建构媒介“公共性”的实践活动一直都没有停止过,这为传播学的理论研究奠定了经验层面的现实基础;同时,源于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理论资源,又为媒介“公共性”的形态建构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公共性媒介和商业性媒介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公共性编辑本段回目录

“公共性”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就字面意义而言,它是指“公共”的性质、属性、特质或特性等。根据辞海的解释,“公”的含义为“公共,共同”,而汉语大辞典中将“公共”解释为“公有的”、“公用的”、“公众的”、“共同的”。在英文中,“公共”一词是public,主要是指“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公用的”、“公开的”、“为公众的”等意思。可见,就字面意思而言,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公共”一词具有一致的语义,均意指多数人共享、共有、共用。但若从社会历史和学术史的层面对这一词汇进行更为深刻的理解,就可以发现,“公共性”一词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汇,而有着丰富的历史内涵和学术价值。有学者甚至把“公共性”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上来理解这个问题,认为:现代公共哲学作为一种代表着未来哲学演进的可能方向,理性地表达人类生存智慧的新哲学形态,是立足于“全球公民社会”背景下的生存情境,以全球意识和“普遍性思维”为工具,批判性地反思以整体性的“共在”、“共生”、“共享”等为特征的经验事实,致力于对人类公共生活合理性和公共生活智慧的不懈追求(Horne,1986:106),力图揭示其深蕴着的价值内涵,实现新时代人类合理性生存意义的文化自觉(袁祖社,2007b)。我们认为,如果能从哲学层面入手开展媒介公共性问题的研究,无疑对现代传播学理论体系和理论深度的进展,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公共性”问题的研究很早就在传播学研究领域展开。美国学者李普曼被誉为“复兴公共哲学的旗手”,他在1956年发表的《公共哲学的复兴》一文中提出,文明社会的重大标志,是形成“公共生活世界”以及与之相应的“公共哲学”观念。然而在更早的1922年,他就出版了传播学研究领域的经典著作《公共领域》,较早涉及了媒介的“公共性”问题研究。传播政治经济学领域的学者默多克、戈尔丁、莫斯可等则将公共领域概念理解为一整套原则或社会过程。莫斯可指出:“我们应该把公共的内涵界定为实行民主的一些系列社会过程,也就是促进整个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决策过程中的平等和最大可能的参与”(莫斯可,2000:165)。也就是说,公共领域对于民主、平等是必不可少的过程,是公众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体现。而在这个过程中,大众媒介,特别是公共媒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理论学者编辑本段回目录

中国学者汪晖指出:“哈贝马斯设想的公共领域的自由主义模式产生于长期的历史分化过程,最后呈现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汪晖、陈燕谷,2005:40)。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汪晖看来,哈贝马斯关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描述,仅仅是一种“设想”。也就是说,尽管哈贝马斯试图用种种史料和论据证明所谓“公共领域”的存在及其影响,但归根到底,这还仅仅是一种学理层面的“想象”。

哈贝马斯关于媒介“公共性”的想象由于带有很大的理想色彩,所以遭到了许多学者的批评。比如,德里达就认为,公共领域简直成了“虚拟幻影”,简直令人失望 (Keenan,Thomas,1993) 。罗宾斯也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公共领域是一个“幻影”,或者说是“幻影汇集”——就像神话中的希腊辩论场 (Robbins, 1993) 。这些批评表明,哈贝马斯在学理层面上所建构的“公共领域”具有很大的想象性和虚幻性。因此,许多学者试图从理论层面上进一步完善和改造所谓的“公共领域”,他们认为应该加入女性的公共领域和无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还有一些人试图批判地改善这一概念,强调公共领域是一整套原则,包括民主、平等、参与和公民身份,它引导我们走向不同于商品化实践的道路。加拿大学者文森特•莫斯可认为,这些关于公共领域建构的努力在传播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类著作研究了如何利用报业、电信和电子媒介以及规范和政策体系来创造对立的空间,发展公共领域。”(2000:163)但是,莫斯可同时又提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即“公共领域到底是什么?或者,既然流行的说法是把它当成领域,那么,它在哪里?”他认为,如果把它当成一个实体,占据一块能具体指明的空间,这有利于我们理解公共领域的形成,但它也有不利的一面,即我们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指出这样的实体在哪里。“由于这个困难,仅仅关于公共领域之内有什么、之外又有什么就造成了立场的千变万化。”“尽管我们用尽各种方法来确定领域的特定含义,其中仍然存在严重问题。”(莫斯可,2000:164-165)在传播学研究中,我们也面临着类似的理论难题,媒介所建构的“公共领域”到底在哪里呢?如果我们无法寻找到这个媒介“公共领域”,那么,如何证明媒介“公共性”的存在呢?

尽管哈贝马斯试图从学理层面来论证媒介“公共领域”的存在,但他仍然清醒地意识到,在现实世界中,建构媒介“公共领域”最大的挑战来自于经济层面。当《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在1990年再版时,哈贝马斯在长篇序言里写了这样一段话:

随着商业化和交往网络的密集,随着资本的不断投入和宣传机构组织程度的提高,交往渠道增强了,进入公共交往的机会则面临着日趋加强的选择压力。这样,一种新的影响范畴就产生了,即传媒力量。具有操纵力量的传媒褫夺了公众性原则的中立特征。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于是,公共领域发展成为一个失去了权力的竞技场,其意旨在于通过各种讨论主题和文集既赢得影响,也以尽可能隐秘的策略性意图控制各种交往渠道(1999:15)。

在这里,哈贝马斯特别强调了“商业化”和“资本”对大众传媒公共领域的影响。如果说哈贝马斯所描述的自由主义模式的公共领域是一种理想类型的话,它的确是公共性的载体、公共理性精神的摇篮;但是,在现实的运作中,随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从结构到功能的转型,公共领域本身已经被各种利益团体所侵占,尤其是受到市场力量的严重宰制。正如美国学者托马斯•雅诺斯基所说的:“媒体作为私营公司或公有机构,从本性上及绝大部分活动上来看,是在公众领域内,尽管它们可能与市场领域或国家领域有重叠。很大部分的公众对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媒体解释、操纵,甚至由媒体来构成的。……当媒体组织是私营机构时,它们和别的公司一样,是立足于市场领域。”(2000:21)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媒介的“经济人”属性对其的“公共性”产生了严重的考验乃至于冲击。新古典经济学家把“经济人”视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及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以“经济人”行为模式,说明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领域人们的经济行为。托马斯•雅诺斯基认为,如果媒体组织是私营机构时,“它们和别的公司一样,是立足于市场领域。”那么,“经济人”假说理论也同样适合于媒体机构的所有者,这就出现了我们所说的媒介“经济人”。

当然,媒介自古有之,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传播媒介,则是在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逐渐兴盛起来的。不管是报刊、杂志,还是广播、电视,乃至于今天的互联网,任何一种现代传媒的产生和发展都必须依托于特定的机构和组织,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还需要有广阔的市场需求。这就注定了绝大部分的媒介组织具有“经济人”的属性。有学者认为:“在当今西方社会,随着媒介私有化、市场化浪潮的推进,公共领域已日益受到威胁或遭受侵害。”(刘晓红,2005)事实上,这已经成为当前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由此可见,只要媒介“经济人”的属性存在,媒介“公共性”的建构就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但幸运的是,人们从未放弃过这种理想,自从20世纪初以来,人们就试图超越媒介的“经济人”属性,建构起一种真正具备“公共性”的媒体。这种努力不仅为后来者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样也提供了丰富的传播理论资

哈贝马斯编辑本段回目录

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批判学派的法兰克福学派的第二代旗手。1929年生于杜塞多夫,曾先后在哥廷根大学、苏黎世大学、波恩大学学习哲学、心理学、历史学、经济学等,并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题为《论谢林思想中的矛盾》。1961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历任海德堡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教授、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所长以及德国马普协会生活世界研究所所长。1994年荣休。1961年获大学教授资格,任教于海德堡大学。1964~1971年在法兰克福大学讲授哲学、社会学,并协助T.W.阿多诺指导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1971年任普朗克科学技术世界生存条件研究所领导人。后任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教授。哈贝马斯认为知识的产生根源于人类的三种旨趣(利益),相应也有三类知识,否认历史一解释知识、经验一分析知识和技术控制旨趣的统治地位,造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为了克服动机危机和信任危机,批判理论必须重视互动过程和沟通过程,只有通过沟通行动才有可能把人类从被统治中解放出来。哈贝马斯的知识旨趣说、技术统治论和沟通行动论等学说,作为综合的社会批判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学者称,“哈贝马斯与霍克海默之间围绕着对“经验与规范”以及“革命”的理解所展开的冲突,只是社会研究所内部诸多矛盾中的一个,仅仅是由于他们二人分别作为法兰克福学派两代人的代表才显得格外引人注意。除了他们之间的代际冲突之外,法兰克福学派内部同辈人之间也是摩擦不断,矛盾重重,先是有:霍克海默与弗洛姆之间围绕着精神分析理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直至最终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基希海默(Otto Kirchheimer)和诺曼(Franz Neumann)等人关于“权威国家”的法哲学理论,在霍克海默为社会研究所拟订的总体研究计划中一直被排挤在边缘地位(据说被排挤的原因是因为这个概念和霍克海默的好友波洛克的研究兴趣有所抵牾),默默无闻,至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马尔库塞的激进主义哲学则完全背离了法兰克福学派原初的“理论与实践的同一性”的理论前提等。”设想的公共领域的自由主义模式产生于长期的历史分化过程,最后呈现为一个由私人集合而成的公众的领域”(汪晖、陈燕谷,2005:40)。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在汪晖看来,哈贝马斯关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描述,仅仅是一种“设想”。也就是说,尽管哈贝马斯试图用种种史料和论据证明所谓“公共领域”的存在及其影响,但归根到底,这还仅仅是一种学理层面的“想象”。

媒介的商业性编辑本段回目录

“商业化”和“资本”对大众传媒公共领域的影响。如果说哈贝马斯所描述的自由主义模式的公共领域是一种理想类型的话,它的确是公共性的载体、公共理性精神的摇篮;但是,在现实的运作中,随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从结构到功能的转型,公共领域本身已经被各种利益团体所侵占,尤其是受到市场力量的严重宰制。正如美国学者托马斯•雅诺斯基所说的:“媒体作为私营公司或公有机构,从本性上及绝大部分活动上来看,是在公众领域内,尽管它们可能与市场领域或国家领域有重叠。很大部分的公众对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媒体解释、操纵,甚至由媒体来构成的。……当媒体组织是私营机构时,它们和别的公司一样,是立足于市场领域。”(2000:21)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压力下,媒介的“经济人”属性对其的“公共性”产生了严重的考验乃至于冲击。新古典经济学家把“经济人”视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及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以“经济人”行为模式,说明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领域人们的经济行为。托马斯•雅诺斯基认为,如果媒体组织是私营机构时,“它们和别的公司一样,是立足于市场领域。”那么,“经济人”假说理论也同样适合于媒体机构的所有者,这就出现了我们所说的媒介“经济人”。

当然,媒介自古有之,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传播媒介,则是在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而逐渐兴盛起来的。不管是报刊、杂志,还是广播、电视,乃至于今天的互联网,任何一种现代传媒的产生和发展都必须依托于特定的机构和组织,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还需要有广阔的市场需求。这就注定了绝大部分的媒介组织具有“经济人”的属性。有学者认为:“在当今西方社会,随着媒介私有化、市场化浪潮的推进,公共领域已日益受到威胁或遭受侵害。”(刘晓红,2005)事实上,这已经成为当前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由此可见,只要媒介“经济人”的属性存在,媒介“公共性”的建构就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但幸运的是,人们从未放弃过这种理想,自从20世纪初以来,人们就试图超越媒介的“经济人”属性,建构起一种真正具备“公共性”的媒体。这种努力不仅为后来者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样也提供了丰富的传播理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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