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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莱斯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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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劳伦斯,莱斯格 Lawrence Lessig
照片:
劳伦斯·莱斯格

出生年月:1961/6/3
国籍:美国
所属单位:
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
自由软件基金会,电子前沿基金会,公共科学图书馆和公共知识的理事
《联机Wired》期刊的专栏作家
斯坦福大学互联网及社会中心创始人,主任
共享创意Creative Commons创始人
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
劳伦斯·莱斯格

教育背景编辑本段回目录

 1989年,获耶鲁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
1986年,获英国剑桥大学Trinity学院哲学硕士学位
1983年,获宾夕法尼亚大学经济学士学位及沃顿商学院管理学学位
职业背景 2000年4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
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哈佛大学法学院伯克曼法学教授
1989-1996年,第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理查德•波斯纳和最高法院法官安东尼•斯加利亚的书记员(1990-1991年)

成就简介编辑本段回目录

目前网络法律界最具原创思想的教授,也是网络法律最具影响力的人物。《纽约人》杂志将他称为“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思想家”。《商业周刊》在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将他列为“互联网最具影响力的25人”阵营,同时也将他比喻为“数字世界的保罗·李维(Paul Revere)。”
如果说,是托夫勒预言并勾勒了信息时代的宏观视野,是尼葛洛庞帝宣告和描绘了信息时代的到来,那么现在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为我们真正面对的信息时代制定新的规则。尤其是网络空间的法律和规则将直接塑造和决定我们的未来。这些规则肯定不能照搬工业时代的一切,不能只体现工业时代即得利益者的意愿,而应该站在整个人类共同发展的高度,站在整个人类进步的历史进程的广度,来重新制定!如今,担当这个重任的先锋就是莱斯格。《纽约人》杂志将他称为“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思想家”。《商业周刊》不但在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将他列为“互联网最具影响力的25人”阵营,与Amazon贝佐斯、eBay的CEO惠特曼等人济济一堂,同时也将他比喻为“数字世界的保罗·李维(Paul Revere,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一名爱国志士)。”

言论:编辑本段回目录


“我们美国人是有些精神分裂的,一方面,我们在文化的建立方面,我们鼓励创新,重视自由;但另一方面,我们却采纳极端保护主义的版权法律架构,垄断知识,压制创新。”

“我们相信我们理解财产意味着进步;财产更多意味着进步更多;财产的更完美保护意味着进步的更完美保护。我们的这个思路并非过于天真。从历史上看,财产是重大进步的关键;它是对专制的国家权力的重要限制;它对权力集中会导致的滥用进行制衡。毫无疑问,财产对于自由的社会和自由的文化,是多么核心和重要。因此,对财产进行质疑,对我的美国同胞提出疑问,并不是怀疑它的重要性。

“这质疑和疑问是把它的重要性放到更大的场景中去考虑。是让我们看到支撑财产所创造的进步的东西。是让我们理解创造进步的几种资源的混合。而且迫使我们搞清楚这种混合……

“现在,首先看看公有领域是多么重要——不是站在财产的对立面,而是和财产站在一起。公有领域对于生产和创造其他财产是多么重要。对于其他财产的繁荣是多么重要。强调公有领域的重要性不是否认财产的重要性,而是让大家知道财产是如何依存于一个丰富的公有领域的。创造力是如何依存于一个丰富的公有领域的。一个是如何依存于另外一个的。因而问题绝对不是从财产和公有领域这二者中选择其一,而是这二者如何混合……”

“我们站在这里,与那些亲眼看到封闭社会终结的人们,处于一种奇怪的关系之中。因为我们庆祝这个社会的终结,而同时在我们身边形成了更大范围的封闭文化。我们对我们取得的胜利充满自信,可是我们的胜利正在被抵消。如果曾经有过,如果我们知道有一个开放的社会,那么这个开放的社会正在消失。从最重要的意义上说,它正在走向没落。”

“在美国,我们相信我们理解封闭社会的终结。我们相信我们理解它的根源。那个社会之所以崩溃,是因为它脆弱;它之所以脆弱是因为它的经济死亡;它的经济死亡是因为它没有自由的市场;没有强有力的财产保护,从而也就没有基于自由市场的财产所能够创造的交换和自由。”
博客地址:
http://www.lessig.org/blog/
个人网页:
http://cyberlaw.stanford.edu/lessig/
电子邮件:
lessig@pobox.com
联系地址:
Lawrence Lessig,Professor of Law Stanford Law School Crown Quadrangle 559 Nathan Abbott Way Stanford,CA 94305-8610

学术和专业贡献:编辑本段回目录


《网络空间的代码和其他法律》
劳伦斯·莱斯格

出版书籍和文章:
《代码: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1999)
《自由文化》(FreeCulture)(2004)
《新知的未来:联网世界中公共知识的命运》(2001)
《The Future of Ideas》(2001)
《Code2.0》(2006)

评价:编辑本段回目录

数字时代的保罗李维

链接:编辑本段回目录


http://www.ideobook.com/119/lessig-code-and-other-laws-of-cyberspace/
http://www.techcn.com.cn/index.php?doc-view-130688
http://www.netbarcn.net/html/internet_law/05102357158980.html
http://en.wikipedia.org/wiki/Lawrence Less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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