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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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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编辑本段回目录

       概念是社会科学研究以及传播学研究分析的工具,是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是量化研究方法中的关键术语。

       概念是对某种事物所形成的一般观念,他通常以一个字(word)或语词(term)的形式出现。概念是我们思考、批评、论证、解释和分析时的工具,可以说是人类知识的基石。

       所谓概念,是对特定事物进行归纳,并将相关观察概括而成的表达抽象观念的术语。比如:一个研究者观察到一个发言者在准备发言前变得不安、不停地摆弄手头的东西、面色变红甚至全身发颤。研究者将观察到的这些现象称为“焦虑”,进而可以形成一个概念“表达焦虑”。

       概念(Concept)是日常生活的语言,我们在交谈沟通时,常说此人有概念或无概念。科学知识要用科学语言沟通,不能使用平日交谈沟通的自然语言。首先概念是一种抽象,即非具体,是可观察的客体或是具有行为特质的东西。概念是某种意义的象征,指出某个探讨对象及其本质,或解释某种行为的现象。那么什么是概念呢?概念就是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是逻辑思维的最基本单元和形式。它是人类对一个复杂的过程式事物的理解。从哲学的观念来说,是思维的基本单位。但在日常用语中,人们往往将概念与一个词同等对待,例如牛是一个词,也是一个概念,因为我们可以很容易想出许多属于牛的特质,例如有庞大的身躯、四条腿、四个胃之类,不拥有此特质者不是牛。概念就是指这一类特质,就是这一类特质的类名。

       概念的抽象层次不同,抽象层次越高,距离具体的东西越远;抽象层次越低,距离具体的东西越近。抽象层次越高,涵盖的东西越广;抽象层次越低,涵盖的东西越少。如牛、马归类为家畜,与家畜同等级的概念如家产、家具为财富,如财富、健康、名誉归类为价值,此即为抽象的不同层次,这些处于不同抽象层次的概念组成了人类的知识。      

       对概念的要求:1.可观察性2.可操作性(可约化为子概念)3.精确、明了,不易产生歧义。

够念编辑本段回目录

       概念的集合形成够念(construct)。它有三个特征:

      (1) 它是一个抽象的观念,通常可以分解为次一级的概念来表示的维度。

      (2) 不能被直接观察到。

      (3) 通常为一些特殊研究目的而设计,和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例如,“威权主义”(authoritarianism)就是一个够念,用以描述某种性格类型,由传统主义、服从、迷信、犬儒主义等概念构成。

定义编辑本段回目录

      概念是抽象的,因此必须将它还原到原来经验之可观察的行为特质,这样的程序叫定义(Drfinition)。

      定义有名义(Nominal)定义和真实(Real)定义两种方式。名义定义分字典式定义与约定式定义。字典式定义,又称为概念式定义,即用其他概念来界定所要界定之概念。如概念“权力”,字典式定义为:影响、控制、支配,即是使用影响、控制、支配的概念来界定权力。约定式定义是大家约定怎么使用此概念,如定义“权力”是一种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不对称关系:如果超越人之关系,就不是权力的关系;支配、影响是非对称的关系。真实定义,指的是以客体本身的特性、特质来界定概念。如权力,可用真实定义来界定,例如控制、影响、支配是权力的特质。如果我们观察到某甲可使某乙做不愿意做的事,则甲对乙有权力。

     

定义界定的注意事项编辑本段回目录

      定义界定的注意事项:

     (1) 穷尽与互斥:如性别概念由男女所构成,此种类别穷尽又互斥。

     (2) 不能循环界定:如男性是具有男性特征的人谓男性,男性的概念是不能循环的。

     (3) 使用正面意义来界定概念:如不可用顽固或守旧来界定保守,不可用激进来界定自由,界定概念应该非常清楚,不可模棱两可。

     (4) 清楚界定的界限:如保守就是守旧、自由就是激进,这样的界定非常模糊、不清楚。

      

概念的功能编辑本段回目录

       概念是对某种事物所形成的一般观念,概念并不只是一个适当的名词或某事物的名字而已。例如,我们谈论媒介议程(针对的也许是一种特殊的媒介),这时我们拥有了媒介议程的概念,但并不就指该种媒介,而是一种观念,该观念由不同要素所组成,因而赋予议程独特的性质:报道议题的位置、议题报道的数量、受众的反馈信息等等。同样地,“总统”并非单指任何特定的总统,而是指掌握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组观念。

      概念一般具有四种功能:

     (1) 概念提供一种共通语言,使研究者能够彼此沟通。

     (2) 概念给予研究者某种观念或者是观察现象的一种方式。

     (3) 概念促使科学家对他们的经验做分类,并从中进行通则化。

     (4) 概念是理论的要素,概念定义了理论的内容与属性。

      强纳森·特纳(Jonathon Turner)把概念称为建构理论的基本单位。在研究范畴里,概念是代表各种现象的抽象元素。例如和青少年媒介暴力有关的概念,最基本包括了青少年好媒介暴力概念等。

 

概念的作用编辑本段回目录

       概念作用的大小取决于:有用的感念所指称的现象必须至少是潜在可观察的;有用的感念必须是精确的;有用的感念是具有理论重要性的概念(指它与理论中的其他一些概念相互联系,并且在解释上扮演着最基础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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