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学百科网 >>所属分类 >> 传播学理论   

美国发行人协会

标签: 本杰明弗兰克 发行人 大众传媒 胡佛的指纹

顶[0] 发表评论(4) 编辑词条

 

简介

  The Newspaper Association of America is a trade association representing approximately 2000 newspaper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 Member newspapers represented by the NAA include large daily papers, non-daily and small-market publications, as well as digital and multiplatform products.

历史

 

On June 1, 1992, seven newspaper-industry associations merged to create the Newspaper Association of America.[2] The associations included the American Newspaper Publishers Association (founded in 1887), the Newspaper Advertising Bureau, the Association of Newspaper Classified Advertising Managers, the International Circulation Managers Association, the International Newspapers Advertising and Marketing Executives, the Newspaper Advertising Co-op Network, and the Newspaper Research Council.[3]

美国立国之初,就通过宪法第一修正案(也称人权法案)确立了“国会……不得废止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或限制人民集会请愿、诉愿之自由”。美国新闻界把宪法第一修正案看作是美国第一部的新闻法,具有重要意义。美国早期的政治家把争取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视作美国政治观念中“人权”的一个核心内容。

  由于当时美国政党报纸林立,一些报纸经常相互攻击漫骂,17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诽谤法》,约束报纸败坏政府官员名誉而制造恶意的言论。《诽谤法》于1801年失效。

  1917年一战期间颁布的《间谍法》,规定对那些故意制作企图干扰军事行动的虚假报道,企图在军队中挑动不忠诚、妨碍征兵的,均处以高额罚款或监禁。同时授予国家邮政总局局长审查的权利。1918年的《煽动法》进一步扩大了《间谍法》的权力,规定任何报纸杂志不得“对美国政府的形式或宪法、陆海军、国旗或军队制服使用不忠诚的、亵渎的谩骂或污辱性的语言”,否则将被治罪。一战以后美国根据这两个法律,起诉约2000多人,其中近一半人被判有罪,其中绝大多数是所谓的“赤色分子”。

  随着无线电广播技术的发展,美国通过了《无线电法》(1927年)、《通讯法》(1934年),建立了相应的管理组织,拥有管理无线电广播的权利,但是它并不直接审查广播节目,而是通过三年一度的电台营业执照审查向电台施加压力,完成监管任务。

  对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历史上有4个著名的案件,通过这些案件,廓清了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维护了美国早期政治家的政治理念,增加了实际执法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大量的控制与反控制的案例,也在美国新闻法律制度建设上起到了很大作用。一些根据法律建立的新闻检查制度,对制止淫秽出版物和过分的广告宣传等具有积极意义。

行业协会的自律


  行业协会自律是美国媒体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美国媒体经常性管理的一种方式。现在美国媒体的各种协会很多,制定了详细的自律条款,约束媒体从业人员的行为。

  美国报纸发行人协会1887年成立,主要是维护报纸所有者的利益,同时自律协会内部成员的新闻道德行为。1992年该协会与其他5个协会合并,是美国历史上存在时间较长的行业自律组织。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在1923年首届年会上就提出了关于新闻道德准则的《新闻规则》。1929年全国广播业者协会通过了《全国广播业者协会道德准则》、《全国广播业者协会商业行为准则》,以后又有《全国广播业主协会电台准则》、《全国广播业主电视准则》,美国所有的商业电台和电视台中,一半以上加入了这个协会。全国社论撰稿人协会,1947年成立以来每年对各个媒体社论研究评论,“激励美国社论的良知并提高质量”。美联社编辑主任协会和电台电视台新闻部主任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新闻从业者素质方面做了许多长期性工作。

  美国这些新闻行业协会的一些自律原则和具体条款,符合新闻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成为美国新闻从业人员的工作信条,有的成为美国新闻从业者自学生时代就信奉的新闻学基本概念。

特殊时期的新闻检查制度


  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发布《美国报刊战时行为准则》,严格规定各种印刷品不得有军队、飞机、舰船、战时生产等“不适当”的消息,同时设立政府的新闻检查局,14462名工作人员负责美国发往外国各种信息的强制性检查。新闻检查局同时也发布官方的战争消息,引导战争时期媒体舆论导向。

  美国军方在战争期间也有战地新闻检查职责。在朝鲜战争期间,麦克阿瑟1951年实施严格的新闻管制,不仅涉及美国军队消息,也涉及到其他联合国军队甚至是中立国的消息,在政治上和心理上给记者施加压力。违反新闻管制的记者将被暂时吊销记者证,严重的将受到军事法庭审判。1953年底,美国国防部在军队内部统一新闻检查,禁止以非安全的原因进行新闻检查。

  1953年成立的美国新闻署是战时美国新闻局在和平时期的延续,它是“美国之音”的顶头上司,同时在许多国家开设新闻图书馆和阅览室,提供新闻稿件、影片、杂志和其他形式的宣传材料。据美国新闻研究权威人士提供的数字,到1990年,美新署全年的经费近7亿美元,其中1.72亿拨给美国之音,它以45种语言在全世界广播,听众估计有1.3亿,比英国BBC的听众多出近一倍,直接为美国冷战政策服务。美新署在125个国家建立了图书馆,影响当地舆论。

  对一些特殊事件,美国政府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使用“事先约束”机制,制止媒体向公众透露一些对“国家安全”不利的新闻。著名的案例有1971年的“五角大楼文件”案,1979年的制止《进步》杂志发表美国如何制造氢弹的文章等。

  一般情况下,政府控制媒体经常采取主动的方式,主要有政府发布新闻,包括主要政要在媒体发表讲话、召开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单独约见记者和发布大量新闻稿件原始素材。政府还运用保密制度和要求媒体机构合作的形式制止一些媒体发布不利于政府的消息,有的时候政府官员采取主动“吹风”的方式提前泄漏一些消息,影响舆论。政府的这些手段在一般的情况下媒体是乐于接受的。

媒体内部成熟的工作方式


  美国现代媒体运作方式成熟,各个不同媒体现在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工作程序,其中也包括了媒体内部工作管理机制,保障媒体可以实现报道目的。

  这种管理机制更注重的是如何提高报道的质量,着眼点不仅仅是控制记者,但是确有一些限制性的条例和观念。所以记者的报道一般并不是随意的,更多的时候是根据整个报道计划完成报道任务。

  更重要的是,美国媒体从业者遵从着“WASP”(盎格鲁撒克逊白人)文化传统精神,追求自由平等和个人的权利,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加之美国媒体的高度垄断化,他们与管理者并没有根本观念的冲突,在很多的时候,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很多媒体从业者自愿遵守这些条例法规。这在“9·11”事件中体现的十分明显,这一期间美国舆论的高度一致。

美国发行人协会:本杰明·富兰克林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17—1790.4.17)是18世纪美国的实业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外交家。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为了对电进行探索曾经作过著名的“风筝实验”,在电学上成就显著,为了深入探讨电运动的规律,创造的许多专用名词如正电、负电、导电体、电池、充电、放电等成为世界通用的词汇。他借用了数学上正负的概念,第一个科学地用正电、负电概念表示电荷性质。并提出了电荷不能创生、也不能消灭的思想,后人在此基础上发现了电荷守恒定律。他最先提出了避雷针的设想,由此而制造的避雷针,避免了雷击灾难,破除了迷信。他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老战士。他参加起草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度,深受美国人民的崇敬。他是美国第一位法国驻外大使,所以在世界上也享有较高的声誉。

机构网址 http://t.cn/zOXT2iZ

中文名:本杰明·富兰克林
外文名:Benjamin Franklin
别名:班哲明·富兰克林
国籍:美国
出生地:波士顿
职业:科学家,政治家
信仰:清教主义
主要成就:吸引雷电的风筝实验了解放电现象
参与起草《
独立宣言
代表作品:穷查理年鉴》《富兰克林自传



本杰明.富兰克林本杰明.富兰克林



本杰明富兰克林本杰明富兰克林




 


 

 
 
 
 
 
 
 
 
 
 
目录

本杰明·富兰克林 - 科学著作编辑本段回目录

富兰克林电学著作和论文有:《电的实验与观测》、《对于导电物质的性质与效应的见解和推测》、《在美国费城所进行的关于电的实验与观测》、《论闪电与静电的同一性》等。

本杰明.富兰克林本杰明.富兰克林


 

 
 
 
 
 
 
 
 
胡佛的指纹
胡佛的指纹胡佛的指纹

 
作 者:[美]罗伯特·比特利
(获美国发行人协会本杰明·富兰克林奖)(The Hoover Print)
 
 
 
 
 
 
 
 
 
  

 

附件列表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Ian Parry奖学金 下一篇休斯与电报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0

收藏到:  

词条信息

于洁67
于洁67
书童
最近编辑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