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 )是2001年10月26日由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什签署颁布的国会法案(Act of Congress)。正式的名称为“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 of 2001”,中文意义为“使用适当之手段来阻止或避免恐怖主义以团结并强化美国的法律”,取英文原名的首字缩写成为“USA PATRIOT Act”,而“patriot”也是英语中“爱国者”之意。
这个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的目的扩张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根据法案的内容,警察机关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减少对于美国本土外国情报单位的限制;扩张美国财政部长的权限以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动,特别是针对与外国人士或政治体有关的金融活动;并加强警察和移民管理单位对于居留、驱逐被怀疑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外籍人士的权力。这个法案也延伸了恐怖主义的定义,包括国内恐怖主义,扩大了警察机关可管理的活动范围。
网络监控,是针对局域网内的计算机进行监视和控制,针对内部的电脑上互联网活动(上网监控)以及非上网相关的内部行为与资产等过程管理(内网监控)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使用越来越普遍,网络和互联网不仅成为企业内部的沟通桥梁,也是企业和外部进行各类业务往来的重要管道。网络监控产品主要分为监控软件与监控硬件两种。
2001年,“9·11”恐怖袭击让整个美国为之战栗。对美国政府来说,最大的震动在于:策划袭击的恐怖份子是以合法的身份来到美国、学开飞机、用普通电话和普通网络电子邮件联络,最终成功地组织和实施了这次恐怖袭击的。
美国痛定思痛,决心要加强本土安全、防患于未然。于是,紧随“9·11”之后,美国国会进行了大规模的立法来支持反恐行动。例如2001年的《美国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这个法案以防止恐怖主义的目的,扩张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根据法案的内容,警察机关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等)。 法案极具争议性,它极大地增强联邦政府搜集和分析美国民众私人信息的权力。
对《美国爱国者法案》,支持者们认为,为了揭露与遏制恐怖主义的阴谋,监视的权力还需要放得更宽。但与此同时,批评者们则认为,过于宽泛的权力会侵犯民众的个人隐私。
支持
在民权主义者看来,《美国爱国者法案》是对民主自由的直接伤害。媒体广泛披露了一些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斗志昂扬的警察对一些个人和组织造成了伤害。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冲突相当程度上使人们担心恐怖分子还会再度袭击美国本土。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担心助长了政府对国土安全问题的本能反应。
专家称,白宫很有可能以《美国爱国者法案》第215节为藉口,来秘密监视公民的私人信息。该法条规定,美国政府可以查看任意实体文件,只要为抵御国际恐怖主义和间谍活动所用。
反对
《美国爱国者法案》的铁杆支持者则认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护美国公民不受他们所说的穆斯林激进分子的威胁。如果这意味着放弃民自由 ,允许普遍的秘密调查,也应当接受下来。多数美国人处于争论双方的中间地带,他们认为在动荡的世界加强国土安全确有必要,但所采取的措施必须适当,要以美国的立国之本为基础。
2011年8月15日消息,Google表示,公司已经通过安全港架构(Safe Harbor framework),把位于欧洲资料中心的资料提交给了美国情报部门。Google也是继微软之后,第二家坦诚受《美国爱国者法案》影响公司。2011年6月,微软在伦敦举行的Office 365发布会时表示,根据爱国者法案要求,在欧洲与其他地区储存、处理或拥有的任何资料,包括电子邮件、web应用程序与档案储存等,都必须接受美国政府的检查。
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规定,如果本地的子公司与美国总部有关联,并且子公司的信息被认为与国家安全有关,这些信息将不得向公众透露,必须接受相关机构检查。
2013年8月9日奥巴马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审核美国的情报收集和监控的技术手段的三项措施,包括对《爱国者法案》中授予政府收集各种信息权力的第215条进行适当改革,提升公众对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的信心,增加监控项目的透明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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