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务卿康多丽莎.赖斯在2006年2月14日建立
全球互联网自由核心小组 (GLOBAL INTERNET FREEDOM CAU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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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http://www.docuticker.com/?p=9741 访问“Global Internet Freedom Task Force (GIFT) Strategy: A Blueprint for Action”
http://www.chinamil.com.cn/gfbmap/content/2010-04/08/content_24943.htm
题目:“谷歌事件”再敲国家信息主权与安全警钟
重点摘要:2月2日,美国家情报总监布莱尔在向美国会提交的书面证词中则声称,去年中国间谍在美国境内外活动持续频繁,特别是中国军方具有“侵略性的网络活动”对邻国有挑衅意味。2月10日,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举行题为“谷歌的遭遇:为民主、安全和贸易改变美国的网络政策”的听证会。3月25日,美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也针对中国网络审查举行听证会。与此同时,由美参议院民主、共和两党10名议员组成的“全球互联网自由核心小组”宣布正式成立。一成立,该小组就表示“数码暴政”对全球所有自由国家构成了威胁,并扬言要与中国等“数码暴政”国家对抗。小组联合主席、民主党参议员考夫曼表示,成立“全球互联网自由核心小组”将使参议院有关互联网相关议题研讨与立法工作常规化,并准备制定相关法律应对中国等地的互联网自由问题。
执行层面,国务院与美国政府部门(经济与商务局the Bureaus of Economic and Business Affairs, 民主、人权劳工局the Bureaus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国际组织局,国际信息项目以及相关地区局,以及国务卿政策策划人员)、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之间相协调,并由民主与人权事务助理国务卿负责向国务卿汇报该小组工作进展。隶属美国国务院,是国务院负责应对互联网表达自由和促进互联网信息自由传递的协调小组。
通过包括USAID,电讯领袖计划(the telecommunications leadership program)以及由政府私人联营PPP的数字自由倡议(the digital freedom Initiative)在内的政府项目,美国政府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互联网访问范围以及信息与通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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